陈浩研:口水只是对粗俗无用的声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8:35 中国青年报

  作者:陈浩研

  很清楚,就抵制粗俗歌曲一事中国音协感受到了尴尬。

  10月19日,40位音乐界知名人士对粗俗歌曲进行了从头到尾的集体讨伐。而一般民众则普遍持有反感,认为这是一种粗暴的、装腔作势的、自诩为艺术代言的行为。就这样,一次关于粗俗与高雅的讨论开始了,到底谁更有权为“粗俗”和“高雅”下定义?是艺术家、权威,抑或是普通民众?姑且先放下对粗俗与高雅的定义,看一看这些被定位为粗俗的歌曲是怎么诞生出来的。

  互联网是不能不提及的,它造成了像《那一夜》、《狼爱上羊》等这类歌曲的一夜蹿红。它像一个刚兴起的繁华都市,成千上万的人毫无目标地在街上游荡,突然出现了一个“裸露者”,他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成功”的成本非常低廉:只需瞬间裸露博取一次性的点击。在另一边,那些把目光投向他的路人,也可以选择瞬间旁观和瞬间离去。

  这只是打了个比方,问题的关键在于“成千上万的人”和“故意裸露者”。关于前者,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里提到:“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它无疑是暂时的……”它阐明了人们一旦形成特定的“群体”,个性和自我判断能力就会马上消失。这能很好地从另一角度来解释,为什么点击率越高的作品越能有机会传唱走红。走红也许仅仅是因为“从众”。就像被催眠了一样,大家都接受了暗示,而在互联网上,这个暗示就是每个作品被标明的点击率。此时,歌曲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加入了群体,没有落伍。

  但仅仅因为是这样,就把那些靠网络走红的歌曲定位为粗俗的话,仍嫌牵强。还必须留意那些演绎者,即“故意裸露者”。他们经过设计和布局,无孔不入地将音乐“贩卖”给了受众,只要你花1秒钟时间瞥一眼,就有可能接受它的暗示而放弃你原来对音乐的判断,成为从众者之一。所以,那些走红的网络歌曲是不是真的受到欢迎,有多少盲从的点击和传唱在里面充数,迄今仍是个谜。

  不要轻信网络歌曲真的可以代表民众的音乐偏好,从而又以民意之名来反对这次抵制行动。在反对粗俗上,中国音协做得并不好。面对“成千上万的人”,这些一起开会的音乐界知名人士为他们做了什么呢?面对“故意裸露”,这些音乐界知名人士除了开批斗大会和忙于定义粗俗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策略呢?在同一个公共空间,真正创作者的工作,应是拿出更多忠于灵魂的作品,从客观上稀释这种带有淫秽气味的空气,而不是以排除异己来突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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