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法院判孩子探望父母是谁的悲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9:49 信息时报

  作者:王伟

  记得读巴尔扎克的代表作《高老头》时,还不大相信世界上真有女儿会对自己的父亲那么残忍:高老头是一个面粉商人,十分有钱,家里有两个女儿,一个叫阿纳斯塔西,一个叫苔尔菲娜,两个女人为了金钱不惜抛弃父亲,即使这样,高老头仍然深爱她们。

  但这两个女儿变本加厉,不惜敲诈自己的父亲,使他倾家荡产,来使自己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这是多么的自私卑鄙,以及冷酷无情!那时候,我安慰自己:文学艺术嘛,难免有虚构夸大的地方。随着年齿渐长,我越来越相信如下这个结论:艺术来源于生活。这不,不光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着女儿抛弃父亲的事实,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有。

  “郑州女子被判‘每月必须回家探望父母两次’”(《河南商报》10月25日)的报道说,郑州市民一对70多岁的夫妇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张丽萍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并一月回家探望两次。原来,该夫妇小女儿张丽萍因为琐事对父母不满,自2002年起就对父母不管不问,从来不回家探望老人。法院一审支持了他们的请求。这位张丽萍同志不满一审判决。二审法官说服她服从了一审判决。

  羊有跪乳,鸦有返哺。回家看看父母这样的事情,却要由法律裁决来强制执行,我相信那些亲情伦理的坚定捍卫者一定要痛心疾首传统的道德理论已经被糟蹋到什么样子了。这个痛心疾首确有理由,近年来关于亲情赡养方面的悲剧或喜剧逐渐增多。在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我们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

  先看喜剧:“父母付薪‘请’子女回家”(《新商报》8月27日)的事件,根据报道,退休父母收入颇高,但在家中却倍感寂寞,因为两儿一女总是忙忙碌碌,一年没登门几次。无奈之下,家住大连的林忠老人和老伴,想出了怪招。“既然他们怕回家耽误挣钱,那么干脆我就给他们开工资,有偿回家,一个月支付1000元。”林忠老人严肃地说。

  再看悲剧:“‘空巢’老人选择自杀,呼唤子女‘精神赡养’”(《法制晚报》2月21日),说的是,南京江宁区两位独守“空巢”的老人自杀了,一位留下遗书后割腕自杀,后幸亏亲友及时赶到,才化险为夷;另一位则独坐在自家门前,一口吞下了大量安眠药。

  为了天伦之乐,又是上诉,又是付薪,又是以自杀的极端形式抗议,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固然可以被钱买回来,被法院强制回来,可孩子脸上的笑容,谁又能强制它一定灿烂呢?法律不是万能的。说白了,严刑酷法也不管用。古代,不孝罪很重,可以按家法直接处死。可读读《老残游记》吧,里面有一位县太爷,自己成天花天酒地,可他老爹却几天吃不上一顿饭。

  他老爹不是不知道按朝廷规定可以举报不孝儿,可他愿意自己的儿子被处死吗?问题就在这。天下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不孝敬的儿女只要放松了自身道德约束,往往就可在与父母的斗争中占得先机。所以,这注定了父母的失败者角色。那么,不孝无法诊治吗?

  似乎也不是。英国的《经济学家》杂志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发现:近几十年来,在美国,老人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家庭比过去增多了。《经济学家》杂志自然是从经济上着眼解释一些社会现象:美国人生活压力小了,赚钱多了,自然有时间陪陪父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以,我想起了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的大政治家管仲的忠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要解决几千年来总有一部分人违背人伦的问题,最急切的事情不是在那里空喊口号,而是实实在在提高国民收入,同时辅以必要的道德教化。当不用为了生计四处奔波,不用时时担心得病、失业袭来,或许那些长时间不回家看看的为人子女者,会良心发现,羞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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