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婧: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只是召开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09:12 中国青年报

  作者:苏婧

  重庆市政府常务会日前通过审议决定,重庆市政府今后每月将举行一次自主新闻发布会,媒体可提任何与主题无关的问题。(新华社10月26日)

  可以说,重庆市政府每月定期举行自主式新闻发布会的制度安排,对于推进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有着标志性的意义和推广借鉴的价值,将有利于媒体、政府、民众之间产生良性互动和理性沟通。

  此外,还必须强调的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并不仅仅是召开新闻发布会而已。很多人误认为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如果选出了一位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传达政府信息、回答记者提问,就意味着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建立起来,这是一种误解。

  新闻发布会只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其实应当是立体的、丰富的、多层面、多结构的,各种内容的信息、各种形式的信息传播方式都应涵盖其中。

  先说发布形式。除了常见的新闻发布会,政府新闻发布的形式还有举办背景吹风会(或者叫做记者沟通会,主要是和记者进行非正式的座谈),组织记者集体采访(不在固定的会议室进行),安排媒体专访,接受电话采访,提供书面采访等多种。有一些地方政府,发言人或者新闻办公室除了发布会时接受媒体采访,其他时候还是不愿意与媒体主动沟通,特别在负面新闻出现时,也不愿及时、正面地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这些做法实际上都是与发言人制度相背离的。发言人,是“24小时”“365天”的发言人;发言人制度,更应是时刻准备着、主动积极的一套制度。

  再说组织构成。新闻发言人诚然不可或缺,但新闻发言人背后还需要一整个固定的专业的团队来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组织和传播的工作。他们要做的工作远比很多地方政府想象的复杂、缜密,绝不是一个发言人(甚至是一个兼职新闻发言人)可以胜任的,其中既包括把政府部门意图清晰明了地表达给媒体和公众,也包括收集和整理媒体的报道和评论,还包括追踪和掌握舆情和民意。

  还有发布时间。设立固定的新闻发布会是题中之义,更关键的是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及时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地传递给媒体和公众正式准确的信息。尽管随着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面临突发危机时缄默不语的地方政府已经不是主流,但是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完全是为了举办而举办,糊弄和敷衍的情况不时出现。广东九江大桥坍塌后举行事故原因的新闻发布会时,与会专家借口赶飞机而甩下一肚子问题的记者而去,就是一例。

  最关键的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参与者不仅是政府和媒体,还包括广大公众。从“我说你听”的由政府主导的单向传播模式发展到“你问我答”的政府与媒体互动的双向传播模式,当然是一个值得褒扬的进步,但是还需要朝着公众、政府、媒体共同问、共同说、共同听、共同答的多向网状传播模式前行。

  完善的发言人制度,不仅包括政府主动发布信息,还包括媒体自由提问、质询,还必须包括公众的声音和公众的参与。在通讯畅达的时代,发言人理应通过建立博客、公开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普通大众进行频繁接触和沟通,合理地回答他们的提问;政府部门也理应通过建立网站、设立论坛、公开电话等方式积极收集普通大众的建议和意见。政府的议程设置,理应是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的综合体。这都是发言人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新闻发布“台上一分钟、台下天天功”。新闻发布制度,不是挑选一位发言人、偶尔举办新闻发布会的一种政府行为,而是为了加强政府与媒体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了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执政形象,为了保障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和政府决策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制度设计。

  我们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才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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