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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梦飞:人大代表不能仅代表个人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8:46 东方今报
作者:常梦飞 今天有两条和人大代表有关的新闻,看了之后,使我深感解决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问题,已经成了改革的一个当务之急。 第一条新闻,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北京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进行暗访和“突然袭击”,还有权就视察中发现的紧急、重大问题,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而被约见一方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给予必要的说明和回答,不得拒绝。(据10月30日《新京报》) 应该说,这样一种规定,对于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对于提升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威,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都是非常有益的,这一点必须予以充分肯定。 但在承认这一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指出另外一点,那就是要使所有这些预期中的正面作用得以实现,人大代表就必须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但恰恰是第二条和人大代表有关的新闻,让我对这一点产生了怀疑。这条新闻说:“在最近一次的调查中,28.8%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为迫切”。私营企业主都是些何等精明的人物,他们想当人大代表,绝不可能仅仅是出于虚荣心。实际上,调查还显示,“在商言商,把企业办好”是私营企业主最为关注的事情。(据10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不难想象,假如一位一心“在商言商”的私营企业主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其对政府部门进行“暗访和‘突然袭击’”的特权,那将会造成多么大的混乱:比如他对管辖他的企业的工商、税务、环保、海关、安监等部门的“突然袭击”,将很可能使这些部门无法对他进行任何有效的监管。 解决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问题,目前看有两条思路: 一是人大代表的职业化。职业化的最大好处就是增加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这一点显而易见,在此不赘。 二是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暂时不能实现人大代表的职业化,那么也应该使社会各阶层在各级人大中所占的比例,与这个阶层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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