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不收费就封路,权力太傲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7:44 新京报

  作者:舒圣祥

  陕西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零时起,撤销全省境内包括西安市将军山收费站、渭南上涨渡渭河大桥收费站在内的17个公路收费站。可渭南上涨渡渭河大桥在收费站撤销之后,当地竟禁止机动车上桥通行。(11月5日《华商报》)

  上涨渡渭河大桥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即使是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也最多不能超过30年,政府还贷公路则最多不能超过20年。这个收费站按照法律的规定,其实早就该撤销了。

  当然,封路也可能是出于安全检修的考虑。但是,这个程序应该安排在撤站之前,而不该是撤站之后。我国《公路法》规定,收费公路被政府收回后,公路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符合标准,方可办理公路移交手续。因此,刚刚撤销收费站的公路理当处于完好状态,并立即免费通行。

  说到底,“不让收费就封路”的背后,体现的是权力的傲慢。取消收费站会减轻民众的出行负担,当然也会减少部分人继续获取暴利的机会。当地有些人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为民众提供包括免费道路在内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本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

  □舒圣祥(浙江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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