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效仁:公众期待能否催生减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7:52 新京报

  作者:刘效仁

  一项由3698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期待能将其调高。(2007年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是否过低?我们不妨作一番纵向比较。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高达月工资的86.3%。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应该是保护中低收入者,调节贫富差距,而由于起征点太低结果则走向了反面,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富人倒有太多的办法避税。

  其实,我国个税起征点过低,仅是公民税负过重的一个方面。2005年5月,《福布斯》发布了“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高。从国家财税收入看,2007年财政收入预计将超过5万亿元,而税收收入已占其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据11月1日《南方周末》)。财政增长过快,恰恰说明我国税收负担明显在加重。公民个体劳动收入的增幅,却非常缓慢。同时,我国国民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远低于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国家60%左右的水平。

  与现行税制开始实行的14年前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从1994年到2006年,已连续13年税收增长速度几乎是GDP增长速度的2倍,国家财政和税收收入不断破新纪录,至少靠税制“增收”的目的已经完成。相反,过重的赋税,不仅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削弱企业的国际市场

竞争力,同时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加大国民的贫富差距。1999年至2006年6月的7年间,个体户减少650多万。税费负担沉重是其数量锐减的主要原因。

  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初次和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调整个税收入,减税减负,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已成了国家政府亲民爱民惠民的重大治国方略。

  况且经过计划经济时代二十几年的低工资高积累,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的国家财政收入,已经完全具备了“反哺民众”的充足实力。

  从中国的历史实践来看,凡是经济比较繁荣的时期,大都注重减税政策,“鼓励垦荒、薄赋轻税”,以期维持长治久安。在国家雄厚的财力和世界历史发展背景下,政府完全有实力“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全面启动税政改革减税计划。在国家逐步富裕的同时,让全体国民享受到应有的福祉,不仅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

和谐社会的需要。

  □刘效仁(安徽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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