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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丽娜:保障好学生利益再谈大学开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9:15 中国青年报
作者:束丽娜 从11月5日起,北大将对进入教学楼的人员抽查学生证件,没有证件的将被劝离开教学楼。此举是为了堵住那些挤占北大教学资源的个别社会闲散人员。(《新京报》11月4日) 此前有报道说,首都体育学院各类体育场馆常年对外开放,已经影响到了学生正常的训练。校方回应说,体育场馆维护费用高昂,只好对外开放获取资金。 大学的开放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话题。先是2004年,北大把国庆节游客拒于门外,并出台“原则上不接待小学生和成人旅游团”的通告;一年前,北京市教委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就提出高校图书馆应向社会开放,但效果并不明显;前不久物价飞涨,大学食堂的开放又引起了一番争论;10月中旬,人大因自习室紧张,禁止校外学生及培训学院学生入内自习;现在又是高校体育场馆和教学楼是否应该开放的问题。 舆论倾向于赞成大学向公众开放。支持者认为,大学就是“大家的学校”,允许民众到大学游玩、读书、听课、自习、锻炼,甚至吃饭,领略大学的氛围,是一件有利于提升国民素质的好事。而从大学财政来源上看,大学的钱来自纳税人,纳税人当然有权利享有自己应得的公共资源。更有人说,一定程度收取费用也可以增加大学的收入来源。 笔者认为,上述理由无可厚非。但大学是不是应该开放,前提不是其所得的财政支持是不是应该回报给纳税人,也不是能不能给校外的民众带来方便,而是它的开放不能损害在读学生的利益。 国家对大学建设的种种投入,为的是培养人才,而不是从开放校园、图书馆、体育场馆上获益。试问,当游客们无意中打扰了安静的校园,当周边居民不小心损坏或丢失了图书,当外来人员抢占了自习室,当国家对大学生的食堂补贴反而让其他人钻了空子,当体育馆被占用甚至影响了日常的教学和训练,大学无法实现其存在的最基本的作用,又谈什么“方便大众”、“回报纳税人”?以上还只是初步的假设,大学开放带来了秩序的紊乱甚至引发的治安问题,将更加不堪设想。 以首都各类体育场馆开放为例,该校官方网站资料显示:“学校各类体育馆常年对社会开放,每年接待健身锻炼者40余万人次。”40余万,平均每天就有1100人左右,这么多人涌入学校,与付不起场馆费的“穷学生”抢占资源,怎能“保证日常教学和训练任务”? 不少人将国外的高校与国内高校对比,说国外许多大学是没有围墙的,其教室、图书馆等教学资源向全社会开放;中国的大学有一堵无形的围墙,使其精神气质显得封闭僵化,值得担忧。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资料显示,国外大学实行的办法也是不一样的,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国际通行惯例”。哈佛大学每道门都没有人把守,莫斯科大学也让外人参观,可牛津大学的各个学院是不让进的,而且管得很严。我国高校应该在管理、治安、规划等方面都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保证不会损害学生利益的前提下,再考虑是否开放、如何开放的问题。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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