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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如何保证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0:41 长城在线
作者:艾琳 国务院法制办5日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征求意见稿: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11月5日《京华时报》) 看到这则消息的第一感觉就是——好,带薪休假终于又被提上议事日程了。 看到这则消息的第一反映则是——疑,不执行带薪休假怎么办? 其实,带薪休假问题,在世界很多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早就是一个不容争论的问题。从总统到普通员工,从公务员到企业职工,从单位到个人,都十分自觉地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甚至有的国家,不执行带薪休假的个人或单位,还要受到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大家也许还记得,在9.11事件发生时,当时的美国总统不正在国外休假吗? 在我国,休假问题也一直比较重视,早在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在《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作出了明确规定,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更是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带薪休假问题,关键是这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尤其在企业,这项制度几乎是一纸空文。 有人说,带薪休假问题在绝大多数单位、企业,都是蜜糖涂在鼻子上,闻得到、吃不到,要想吃到必须有特异功能。 有网友说得好,在很多单位,特别是企业,正常的休假都不能享受,还能够享受带薪休假吗? 这话问得好,也问到了要害。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业,都有这样一种说法,叫做晚上干到狗叫、早上做到鸡叫。意思很明白,人人都要起早贪黑。为什么?机关为了领导的政绩,企业为了老板的利润。 因为政绩和利润,职工被剥夺休息权的现象随处可见。连正常的休息权都被剥夺了,带薪休假制度又如何能够保证呢? 因此,对于带薪休假问题,已经不在于有没有制度、制度如何设计等方面,而在于如何保证制度实施、保证制度落实到位的问题。如果制度设计得再科学、再合理、再有人情味,但实施不了,仍然是一纸空文。 对此,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制定强制性带薪休假办法,对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经济处罚;二是从总书记、总理开始,带头执行好这项制度,带头实施带薪休假,以此来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实施。因为,总书记、总理带头执行了,地方各级官员也就会效仿,也就会加大对这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奖罚分明,该带薪休息的带薪休息,该请假的执行严格的请假制度,特别是政府机关,切莫晚上加班白天玩,该工作时吊儿郎当,该休息时却在加班。 如果能够执行好带薪休假制度,是否也是以人为本的一次具体实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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