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李肇星眼中的和彰显治国主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0:03 长城在线

  作者:付彪

  一个简单的“和”字,外交部原部长李肇星在第四届“北京论坛”上的讲话中,精深地读出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颇有新意,给人启迪。(11月5日《人民日报》)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强调人的感情和欲望都应合乎分寸,不走极端,这样社会才会和睦、安定;“和”,就是和平,“以和为贵”,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友善相待,国家之间要和平共处、避免战争与暴力;“和”,也指“和而不同”,强调社会应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还意味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李肇星对“和”的这些解读,实质是对我们党治国主张的深刻诠释。

  “和”联系最紧的当是“谐”字。“谐”也蕴含着“和”的内涵,如顺和、协调、无抵触、无冲突。和谐,《应用汉语词典》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比喻感情融洽,气氛良好”。我们党将“和谐”二字融为一体,上升为党的意志和目标,不仅体现了对中华文明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而且彰显了我们党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理性,更加成熟。

  和谐产生美感。曾几何时,人与自然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乱砍滥伐、盲目开采、滥捕滥杀、随意排污,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和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我们党对人与自然关系慎重审视后做出的重大决策。随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相信我们的天将更蓝,水将更清,山将更绿,人们的生活将更美好。

  和谐凝聚力量。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实践表明,只有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促进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和谐顺应民意。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是十七大的最强音。报告中33处“和谐”,紧扣了人民群众的所想、所思、所盼。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协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等,都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坚定地跟党走。

  和谐宛如一首歌,即使乐器音色各不相同,只要韵律相同,就能奏出动听的乐章。社会和谐,必将带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这或许是李肇星眼中“和”的精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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