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朝阳:缺经费不是拍卖熊猫认养权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10:55 江南都市报

  题由:据福建熊猫世界透露,为了让福州大熊猫拥有一个舒适、健康的美好家园,福州大熊猫研究中心将于12月上旬向社会公开拍卖大熊猫认养权。

  (据《海峡都市报》)

  商业的力量真是无孔不入,现在连大熊猫的认养权都成了拍卖的对象。认养者既然出了钱,就将获得若干权利,比如享受免税优惠,做企业或个人社会形象宣传,等等。看来看去,活脱脱就是一个“熊猫搭台,商业唱戏”的剧目。拍卖大熊猫认养权,据说是因为经费紧张。至于是不是紧张到要靠拍卖大熊猫认养权来缓解的地步,人们不得而知。但对大熊猫的护养和研究,国家一直都拨有专款,专款未必很多,却一定能够维持大熊猫护养研究等工作的基本运转,否则,申请追加拨款就是,何必出售大熊猫的认养权呢?

  据说,认养者还将获得一项权利,那就是可以就

大熊猫的护养提出建议。钱多的人是不是就比钱少的人,对大熊猫的护养有更多更大的建议权?看起来好像是。但接下来的问题是,钱多的人是不是就比钱少的人,对大熊猫护养的建议更有价值呢?这可不一定。如果认养了大熊猫就拥有了护养的“话语权”,问题就可能变得比较复杂。倘若认养者的建议积极而有价值倒也罢了,如果情况相反,而认养者又要坚持自己的意见,将如何处置呢?结果就很可能不是帮忙,而是添乱。

  大熊猫是国宝,把国宝当摇钱树,虽听起来使人觉得不像个样子,却未必为法律所禁止。问题在于,大熊猫自己赚来的钱,会不会真的用到大熊猫身上?拍卖者说拍卖所得将全部用于大熊猫的保护及研究事业,说得固然没错,但还要“观其行”。“观其行”也还有点消极,应当对拍卖所得进行严格监管,以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有人挪作他用,这样才不至于委屈了受人摆布、沉默无语的国宝。

  -本报特约评论员滕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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