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书之:30%居民买得起房抒发了谁的信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8:03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毕书之

  目前,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投机严重、市场欺诈、资源浪费等问题都很严重,这是中产阶层无法稳固形成的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10日在福州的一次房地产高峰论坛上说:20年前,我国只有不超过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10年前,大概有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这个数字虽然不是大多数,但是中国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的人所占比重在20年里增长了100倍,而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提高,这是我们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心所在。”(11月12日《经济参考报》)

  陈主任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交代———我们城镇居民能买得起房的人20年里增长了100倍,这不是巨大成绩是什么?然而,我们从福利分房开始向住房商品化的改革,正是从1988年开始、并在1990年代逐渐发力的。没改革之前的3‰这样一个数字,有什么参照意义吗?时至今日,市场化改革多年之后,大概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想说明什么?房价依然较低?还是政府解决住房成绩斐然?更重要的是,“买得起房”是个什么概念?是轻松买得起还是吭哧吭哧靠当十年二十年“房奴”才能买得起?

  “30%居民买得起房”抒发了建设部官员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却让我们对于建设部在对当前房市调控的问题上画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对于房地产购买力问题,经济学界有一个通用的测定标准:一般而言,住房消费应当在30%以下,如果住房消费支出超过了30%,那么通常认为这个家庭就不具有住房的支付能力。不清楚“30%居民买得起房”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我只知道陈淮主任是反对根据居民的收入房价比来判断购买力的,他看中的是年龄在28岁到40岁之间的社会中间阶层对于住房的强烈需求,看到的是他们已经成为一个高敏感、高弹性的群体,“住房消费增长率是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率的”,也就是说,他们是“舍得”把钱大量花到买房上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当然潜力巨大,大有可为。任志强们地产大亨当然应该“信心大增”。

  在重新找到住房改革方向之后,政府把很多精力放到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上,这有必然性。据9月4日《新财经》报道:在近期一个以房价为主题的沙龙上,一位建设部政策部门的专家称,最近他们关注的重心已经不是房价了,“这几个月,我们上上下下都不再提房价,部长也不问这事。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保障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上面了。”但应该看到,这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简单地放弃在房价调控方面的责任,更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把那50%多的“高敏感、高弹性群体”彻底抛给市场。

  目前,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投机严重、市场欺诈、资源浪费等问题都很严重,这是中产阶层无法稳固形成的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政府一方面要强化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更要化解这些矛盾,否则形成“倒挂”结构:富有者占据大批商品房,中产者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者挤占最贫者的廉租房———结果是整个住房问题的扭曲。房价是相对而言的,它的合理性相对于收入,相对于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甚至相对中央政府所愿意达到的政策目标等,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如果把“30%居民买得起房”当作成绩的话,那么显然,会让我们在普通市场上放弃努力。

  今年以来,主管房地产的一些官员在谈及工作重点时,多次强调廉租房的制度建设,却回避了目前七八成城镇居民买不起房的现实问题,如今“大概30%居民买得起房”反倒成了歌颂成绩的数字指标!廉租房当然重要,但所占比重却非常有限,更不是什么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清醒地看到,比较而言,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买得起房———这才是住房政策进行调控的大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撰文指出:有些人是为改善住房条件而购房的,至于有能力购买几套房子或购买别墅毫宅者,多半是有特殊收入的公众人物,要么就是有灰色收入者或贪赃枉法者。成先生说:如果以买房者众多,就得出中国的住房购买力强大的结论,那就遭殃了。

开发商们更会有恃无恐地将房价涨上去,政府税金就会加倍征收,最后倒霉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如此来看,“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这个比例很高吗?不高,很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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