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生:假日不能只为节日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10:34 长城在线

  作者:马龙生

  社会上谈论几年的新的法定节假日调整草案,前几天终于正式面向社会公布,开始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不可否认,这个方案是在广泛吸收了专家、公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到百姓的休假权利与我国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各种因素而提出的,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从总体来看,这样的调整是必要的、积极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这样的调整之后,也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春节之后到国庆前之前这段时间,法定假日既密集、又细碎的问题:您想,清明一般在4月初,离此前的春节和此后的“五一”相隔太近;端午一般在6月中旬,离“五一”比较近,离“十一”又相隔太远。这样的安排,虽然考虑了人们的休息,照顾了传统文化,但是由于形不成时间“较长的集中休假”,在外地工作的人们,如果安排远程探亲、想到外地旅游则不太可能。毕竟,如今已不是那种“父母在,不远游”的时代,父母亲友和自己的工作地点相隔千里者,决不是少数。清明、“五一”、端午各放一天假,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这不仅给人们带来新的不便,而且旅游等设施的闲置程度,可能要比调整前更严重。

  此外,人们还有另一层担心,不久前刚刚公布的带薪休假制度,除了“国字号”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外,不少在非国企工作的人们,并不敢抱有过高希望。如果取消了“五一黄金周”,带薪休假又落实不了,分布在清明、“五一”、端午三个假日的假期又各自只有一天,做不了什么,人们的“休假含金量”很有可能是要降低的。

  如此看来,我们的假日调整,就有必要反思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选择,到底应该向清明、端午等

传统节日的“文化观”倾斜,把休假搞的细碎化?还是应该向有利于休息、有利于亲情表达的需要,向更均衡、更集中的“人性化”靠拢?在这个问题上,文联副主席冯骥才称,假日应该为节日服务,可以说是把前者过于极端化了。就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更倾向于后者。在具体安排上,我觉得或者保留“五一黄金周”、或者不考虑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另外创一个更新鲜、更有活力的新节日,或者干脆在6月底7月初时,安排一个“全民式暑假”,将清明、五一、端午的法定假期及借休的双休日集中在一起,从而使休假权利、新节日创造、经济拉动结合的更好,从而使社会更加充满活力。

  在法定假日安排这个问题上,只有打破常规才会丰富多彩和生机勃勃。如果只想通过放假来强化传统节日的民族认同感,我觉得这是一种修修补补式的“建设”,虽然有必要,但是并不唯一。而将需要“建设”的东西,移到其它创造形式中,或许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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