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涵:城市大道为何变伤亡大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7:30 新京报

  作者:韩涵

  倘若公民因交通设施缺乏、不合理而发生事故,如该有斑马线、红绿灯处,管理部门却没设置,公民有权起诉管理部门,法院可以判处管理部门向公民作出相应高额经济赔偿。如此一来,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态势,才会有扭转的可能。

  河南省郑州市东郊的原107国道在今年上半年改造扩建后,改名为中州大道,双向10车道的新路80多米宽,被誉为郑州新的城市中心大道。然而,中州大道开通几个月来恶性交通事故频发,某个一公里的路段1月至8月间,竟发生事故91起,死伤高达63人。造成恶果的重要原因,是中州大道当时设计建造的许多地下人行通道由于没有通电,至今还被封闭,另外许多路口没有安装红绿灯。(11月13日《东方今报》)

  早有统计表明,中国每年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10万人,平均每5分钟死亡1人,死亡率为全球最高。而为防止恶性交通事故高发,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行人违规的处罚,以此促进养成文明守法的习惯。郑州市去年曾出台规定,严惩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者,惩罚措施包括20元罚款,强制看40分钟交通宣传片或朗读《道路安全法》、举小红旗维护交通秩序50分钟、行政拘留,以及备受争议的“行人违章单位受罚”等。

  然而,联系到中州大道变“伤亡大道”这一事实,不能不说,管理部门的思维显然不全面。什么是交通文明?交通文明首先应当是规则的文明、管理的文明,若要公民文明守法,首先必须得为公民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以中州大道为例,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将关乎行人生命安全的地下通道封闭数月之久,路口该装红绿灯不装,这样的交通环境下希望人们“文明守法”,很难:当地政府部门为行人创造的出行环境如此不佳,却用严厉的措施处罚行人,显失合理与公平。

  当地媒体曾将中州大道赞为“郑州的香榭丽舍大道”,岂不知,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对行人通行权的细心保障,不管是密集设置的斑马线,还是高于路平面的安全岛,充分保障着行人的便利和安全,使“世界上最美的散步大道”名实相符。国外的城市一般习惯设斑马线,而不太喜欢修地下人行通道,认为地下通道优先保障机动车,而歧视行人,不够人性化。

  其实,不仅是郑州,改革开放后,“车本位”思想日益严重,城市在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上,多将行人的通行权置于极次要的境地:路越修越长,斑马线却不见增多,寥寥可数的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就把行人打发了;路越修越宽,红灯时间却越来越长,行人过马路的时间愈加不够用;大量道路封闭,大量路口没有红绿灯……城市出现了高事故路段,可这些路口的斑马线、红绿灯依然空白,暴露了管理部门的麻木、推诿。

  那么,怎样才能唤醒某些管理者麻木的头脑?关键要让它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责任,倘若公民因交通设施缺乏、不合理而发生事故,如该有斑马线、红绿灯处,管理部门却没设置,公民有权起诉管理部门,法院可以判处管理部门向公民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此一来,“

泰山压顶”般的责任,将迫使管理部门去主动改善目前的交通设施状况,中州大道将地下通道长期封闭的做法将不会出现,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态势,才会有扭转的可能。

  □韩涵(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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