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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2009年的超前罚单暴露落后执法观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陈霞 “违章时间居然是2009年9月3日!”近日,成都晏师傅由于违章时间超前,各分局不受理他的罚款处理,年审通不过,车也不敢开了(11月14日《成都商报》)。 近来,此类事件屡屡发生。四川成都和湖北新洲分别有司机接到高达时速864码和520公里的超速罚单,比飞机时速还快。遗憾的是,面对电子眼的错误拍摄记录,执法人员没有及时删除这些“违章记录”,而是任这些罚单飞向司机。如此这般,电子眼执法的公信度有何可谈? 在技术没有绝对保障的情况下,为什么交警部门就没提前派人事先对电子眼的罚单予以核查?显然,正是负责电子眼的工作人员监测不到位,才出现了“穿越时空的罚单”。 如果说错罚司机,那是正常的执法误差,情有可原。可是,在明知出现执法错误或者异常之后,一些执法人员却仍不承认执法错误,甚至企图将造成“穿越时空的罚单”的责任推卸给毫无生命、思维的电子眼,这难道不荒谬? 一些交通执法人员终日想着如何多开罚单,多完成罚款任务。只管开罚单,以至于开出的罚单都没法处理,这其实就是一种野蛮、傲慢执法,是落后执法观念的表现,这才是广大司机所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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