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驾校捆绑驾照的利益格局能撼动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0: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王旭东

  随着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的不合理做法有望成为历史。今年8月30日,深圳车管所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他成为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详见今日本报B4版)。  

  笔者认为,樵彬打赢官司与张先著打赢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有类似之处。备受关注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于2004年4月2日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故该行政行为不具可撤销内容。

  张先著的胜诉来之不易,胜诉的结果虽然没有改变既定事实,但这起诉讼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不容低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消息称,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

  每个公民都是捍卫社会正义的力量。没有“乙肝歧视第一案”,可能就不会有反对乙肝歧视的法规出台。樵彬的胜诉是否会像“乙肝歧视第一案”那样引发法治进步的“连锁反应”呢?可以肯定的是,樵彬的胜利,不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是一种社会正义的胜利。这是否意味着“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的不合理惯例有可能成为历史呢?笔者认为,除了法院的判决,还需要其他公民的共同努力,还需要舆论的伸张,才有可能最终改变某些地方的不合理规定。可喜的是,这起官司被媒体披露后,在网民中引起热议。有业内人士说,“樵彬胜诉,不只是关系到他个人无需向驾校缴纳数千元的培训费,这对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还公民驾驶技术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无疑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位公民在捍卫自己权益的同时,也是在加固社会的正义防线,或促进法治社会的进步,为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提供新的动力。樵彬的努力,以及几年前张先著的努力,都体现出了我们这个时代极为可贵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是公民意识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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