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林:散学驾照第一人,中国需要更多较真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0:21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李甘林

  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地做法如出一辙。随着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这一不合理惯例有望成为历史。在上级机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8月30日,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的中国第一人。(11月14日《法制日报》)

  读到这样的报道,笔者很有感慨,因为现实生活中,经济理性虽然是一个经济学名词,但却时常支配和调控着人们的行为。比如,一事当前,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它合理不合理,而是麻烦不麻烦,划算不划算。如果能以最小的成本支出换来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人们便不假思索地通过走后门,找关系予以解决,而似乎无意去考虑一些部门规章制度甚至于法无据的惯例是否构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与损害。

  有意思的是,偏偏全国各地都“照此办理”这一驾照惯例遇到了较真儿的樵彬,他依照国家的行政许可法,提起行政复议甚至民事诉讼,并且还特地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申请对公安厅和交通厅有关文件的内容和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他的不懈努力,几经周折,这一沿袭多年的“规矩”被改写了。我以为,公民樵彬不上驾校也照样拿驾照这一事件,理应载入中国当代行政史册。

  据知悉驾校内幕的人士透露,驾校和驾驶证考试、颁证、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一条几乎完全公开的利益输送链。公安、交通部门参与举办驾校、驾校培训业务,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虽然目前驾校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社会力量在办,但仍有许多是由交警或交通部门在办,并未脱钩;有些即使已经脱钩,也与交警和交通部门关系密切。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有关部门蛮横地剥夺了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其他选择权,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堂而皇之地将若干亿元的利益输往驾校。

  权利是要靠人去主张的。显然,从这个意义说,公民樵彬的较真,并不只是为了自己少交多少冤枉钱的个人问题,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他教会了我们,应以审慎的态度去看待并审查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规章和制度,如不合法,就应该以法律的名义纠正它们,还自己以及所有公民应得的权利。

  也正基于此,我们的社会当然需要更多敢较真、懂法律的公民樵彬,都能勇敢地站出来,有板有眼,有理有节地去捍卫我们社会总的利益,以推动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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