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向那些敢于大声质问的公民致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8:23 东方早报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曹林

  近日有两条消息让我等公民读来特别有力。一条来自深圳,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随着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这一不合理惯例有望成为历史。再就是厦门一位市民以公交车超标排放尾气影响自己健康为由,将厦门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人民币1元。

  他们以诉讼提起的那些问题,都是一些我们因缺乏勇气不敢提出的问题,因为害怕麻烦不愿较真的问题,因为缺乏权利感不知道捍卫的利益,因为缺乏公共观念而不想耗费时间、精力代公众发问的问题,或者因为已经习以为常而没有意识到的问题。他们的大声质问,颠覆着一些看似常识的谬误,把公共生活中许多公众习以为常、不易被察觉的“不公”提上合法性审判的法庭,扩展着公众的权利边界。

  比如,开车上路得持有驾照,上完驾校后才能

考驾照,这已成为公众习以为常的东西,没有人质疑过这个规定———没想到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迷局下违法的捆绑。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必须有“驾校学习记录”才能考驾照,公民原本有权利像自考考大学那样自己选择怎样学驾驶技术的。正是公民樵彬的诉讼,颠覆了一个侵犯公众权利数年之久的所谓常识。

  还有公交车排放黑气也是如此,可能很多人都有过被公交车排放的黑烟熏的经历,也非常愤怒———可因为缺乏权利观念和较真的意识,闻惯了大街上超标的尾气,都将其作为一种习以为常的东西接受下来了,没有想到过这实际上也在侵犯着我们的权利。

  因为历史条件的限制和法律发展的滞后,社会中沉淀着许多似乎是约定俗成而实际蕴藏着“不公”的惯例,酒店中午12点结账、空调车不开空调、收费厕所没发票、火车餐车无发票、交了

养路费还要收路边停车费等等,这些规定其实未必合理,但很少有人会反思这些惯例,即使意识到了不合理也不会表达出来。

  感谢那些敢于大声质问的公民楷模,他们挑战了一些既有惯例的合法性,使人们也从经济利益中抬起头来关注着公众的权利,更使公共权力时时保持着对公民理性的敬畏。如果某种权力或规定缺乏合法和合理性,总有一天会被公民推上被告席接受法律和公意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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