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障公民“最看重”的城乡规划参与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8:27 观察与思考

  观察时评

  -安徽砀山 刘效仁

  要充分保障公民有效参与城乡规划的监督,还需要细化相关的程序设定。

  城乡规划法已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明确赋予公民都有参与规定和监督的权利。中青报社调中心与新浪网进行了一项调查,2218名参与者中,93.6%的人表示对当地城市规划不满。66.7%的人不满意“规划随意性太大,换一个领导换一个规划”。76.2%最看重的,还是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笔者认为,城乡规划监督赋权于民,尚须健全保障机制。(11月5日、10月29日《中国青年报》)

  目前,中国已进入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时期。据统计,到2006年底,城镇化水平已达到43.9%。按“

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47%。综合城市概貌、沿革、地理环境以及气候、风俗等因素,经过严格论证和程序审批依法制定城乡规划,已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须要求。然而,自1989年12月
城市规划
法正式颁布近20年来,该法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实施。

  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显然强化了权威性。比如法律强调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按目前的体制,城乡规划属于政府的事权。在目前的上报审批程序之前,新法增加了一道程序,即以后一级政府在制定规划后,首先要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向上级人民政府上报审批时,要同时将本级人大常委会对规划的审议意见上报。此外,必须强化公民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所喜的是,新法不仅严格了规划编、修过程中的民主听证程序,如:城乡规划、修改以前,编制机关必须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作出评估报告。报请审批以前,应依法将城乡规划予以公告,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同时,还赋予了任何公民都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权利。

  但就现有条款看,要把公民参与规划监督的权利从纸上落到实处,还有一段距离。比如怎样解决听证会走过场的痼弊,怎样保证公民充分的表达权,尤其是不同意见、反面意见的表达如何得到有效的尊重?公民有权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权利,但怎样才能规避来自对方的打击报复行为,谁又来为举报人保密?等等。这些依然值得质疑。

  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规定,既含混不清,也显然失之过轻。基于此,要充分保障公民有效参与城乡规划的监督,还需要细化相关的程序设定,严格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以利于操作。 -

  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畸形如何治?

  -四川成都 陈 霞

  在这些权威数据面前,保险公司还能用什么理由来辩驳“暴利”之说?

  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而备受争议的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再次处于风口浪尖。在昨天召开的“道交法修改研讨会”上,法学专家和保险专家们达成的共识是,交强险应剔除财产赔偿责任。这也许将是医治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畸形现象的一剂良药。(11月5日《北京晨报》)

  作为我国首个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这一年多来几乎是在争议中度过的。“暴利”,这是围绕交强险进行争论的最大焦点:交强险平均费用在1000元以上,私家车每年每辆车需交纳的交强险保费为1080元,而公安部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亿,按照投保率80%计算,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同样按照公安部公布的2003年到2005年3年的机动车事故平均数计算,每年的赔偿额不超过200亿元,即使再加上每年200亿元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的成本,交强险每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北京青年报》)

  在这些权威数据面前,保险公司还能用什么理由来辩驳“暴利”之说?交强险之所以出现畸形现状,很多人认为是《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无过错推定”原则,因此,一些专家希冀修正此法条来医治交强险的“畸形现状”。遗憾的是,根据报道来看,此次修正案草案只是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将分等级予以减轻,最高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可是,这里的“分等级予以减轻”到底如何“分”,仍是一个模糊概念,还需要将规则细化。当然,造成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之畸形,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以为,还应该从其他方面寻求医治之道。由于交强险能让保险公司每年产生的利润是惊人的,就此,国家能否将保费基数调低点,保额调高点,从而使保险公司和广大车主能够寻求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点?

  其次,若目前交强险的“保额”保持不变,那么,保险的对象可否调整,从而降低“保费基数”?据了解,目前美国实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遵循“保护伤者利益”原则。即在事故发生时,这种保险的赔付只是针对车祸中车内的受伤人员,而不包括汽车财产损失(当然,如果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是由致害人所造成,该受害人可以就其损失部分直接向致害人索求赔偿),由此看来,此举是可行的。

  最后,导致交强险保费畸高不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于交强险保费。正如一些保险专家指出的那样,救助基金主要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这在客观上给投保人增加了不小的负担,是很不公正的。而且这一专门的救助基金至今都没成立,而交强险的保费目前也是由各家承保公司支配。这个问题,同样应该是此次“交强险”整容的重中之重。 -

  有感于崔永元的“德艺双馨”观

  -江苏沭阳 孙 仲

  “德艺双馨”不应是电视工作者的最高标准,而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

  “‘德艺双馨’不应是电视工作者的最高标准,而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崔永元这样说事,也这样做人。

  这是11月6日《中国青年报》关于崔永元专访文章的最后一段话,它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坦白地说,崔永元在主持人队伍中不算拨尖,尤其近年来,早已不像当初主持《实话实说》时那么“火”,而且一度因抑郁症等问题受到过外界冷落,在日前揭晓的2006年度中央电视台十佳播音员、主持人名单中,他还从往年的甲等落到了乙等。但是,我认为崔永元始终是一个心态平稳、责任感强的电视工作者,正如他在获得第五届“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后所言,“作为一个主持人,首先要学会在喧嚣中做一个安于寂寞的人。在理想、敬业等话题有些边缘化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影视片不讲主旋律,不弘扬正确的价值观,说不过去。”

  不是吗?崔永元经历了几起几落,目前仍以“相当”的活力和魅力征服着观众,直至前不久在报道十七大过程中的表现,还是深受观众欢迎和好评的。

  崔永元的抑郁症问题曾经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他拍摄大型纪录片《我的长征》也一度受到人们质疑,甚至有人把二者结合起来,认为崔永元拍《我的长征》是假,给自己治抑郁症是真。这实际是冤枉崔永元了。崔永元说他之所以经常失眠,主要是看到电视里乱七八糟的娱乐节目太多、太俗,一种责任感驱使他每时每刻都在思考如何做出好节目奉献给观众。《我的长征》播出后广受赞誉,使得“为治自己的抑郁症才拍该片”的说法也不攻自破。

  崔永元确实是位很有责任心和创造力的电视人。他最初由幕后走到台前,把《实话实说》主持成了一个精品谈话节目,后来又独立制作《电影传奇》系列节目,可谓别出心裁,以及《小崔说事》等,无不显露出他的才华及激情。如果说制作《电影传奇》是从形式和内容上寻求突破的话,那么拍摄《我的长征》则是从思想及内涵上寻求突破,而且都获得了成功。特别是《我的长征》,是近年来在娱乐节目盛行的荧屏上脱颖而出的高品位专题节目,对于青年观众来说意义比娱乐节目大得多。我认为,所有电视人及电视台都不妨学习一下崔永元这种对事业忠诚、对观众负责的态度和精神。

  崔永元在今年8月份获得了第五届“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他获奖后阐明“‘德艺双馨’不应是电视工作者的最高标准,而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这样的观点,更加令人敬佩、令人感叹。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崔永元不会因最近在央视十佳播音员、主持人排名由甲等落到乙等而泄气的,他一定会仍以那颗平常心干好他应干的工作。 -

  印度薪资涨幅

  远超中国的启示

  -广东广州 谢 涛

  印度的发展,对于中国来说,具有异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据估计,今年印度雇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已上涨14%。这一速度有望继续保持,预计2008年的平均涨幅将达15%。人力资源咨询公司TowersPerrin历时两个月,对全球4000多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从经理层到车间工人,印度工资水平实际上已全面上涨,涨幅远远超出亚洲经济的另一台“发动机”—中国。(11月6日《国际金融报》)

  中国和印度,同属亚洲,同是资源和人口大国,同样是发展中国家,更为重要的是,在世界经济版图上,她们同以全球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新生力量而著称。谈到中国,人们自然而然便会以印度来对照,而“龙象之争”也被观察家们视为足以影响亚洲乃至世界经济格局的重大战略竞争。因此,印度的发展,对于中国来说,具有异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以前,中国人讲到印度,总用一种不以为然的口气说:“印度发展不错,但比起我们中国还有一定的差距。”言下之意好像是,印度还只是我们潜在的对手,至少在现阶段,他们还不对我们构成威胁。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很自大,也很危险。如今,令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印度在某些领域,比如软件业、社会福利、民主化进程等方面,已经渐渐超过中国,形成其独特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高科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用上,印度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在29年的时间里面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最为关键的一点便在于中国具有全世界所无法比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然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在竞争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已不是过去那种靠廉价劳动力所得来的价格优势,而是以高科技人才为核心的科技优势和以资本为核心的资本优势。除此以外,廉价劳动力虽然为我们取得了经济增长上的辉煌成就,但却是以牺牲一定的社会成本和道德成本为代价的。

  这些年来,印度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不如中国,但是,其产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涨幅却远超中国。更值一提的是,印度除了工资增幅快过我们,他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供给上也走在了我们前面。比如,印度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无论城乡,也无论是否在职,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另外,2006年2月,印度政府还出台了《全国农村就业保障法案》,以确保7.2亿农村人口中每个家庭每年都能获得100天的就业机会,并领取政府发放的工资。

  对比中印两国的工资增长态势,短期来看,印度可能还无法超越中国在劳动力成本上的优势,但是,长远来看,印度极有可能后程发力,变劣势为优势,甚至一举赶上来。一方面,印度的高工资战略,有利于他们吸纳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印度的工资战略有利于他们拉动内需,缓和社会矛盾。

  可见,“龙象之争”现在已经走到了一个重要关口,“穷则变,变则通”,中国要如何变才能保持住竞争优势,这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问题。这,也是印度薪资增幅远超我们的一个最大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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