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向车主征收排放税请先清理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8:38 东方早报

  作者:曹林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近日透露,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总局三方正在研究制定征收污染产品税和排放税的有关政策。排放税系针对终端消费者征收,例如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车主就要缴税,可能会在加油时一并征收。(11月19日《北京商报》)

  排放税属于绿色税,也叫生态税,是向所有因生产和消费活动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在发达国家,“绿色税”变得越来越重要,比如,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对影响环境的产品和包装物征收环境税,一些北欧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就实施了碳税。在中国,以绿色税来强化社会的环境成本意识应该是大势所趋。

  可从网民的反应看,许多人似乎对排放税非常反感,认为这是对车主的一次“掠夺”。许多车主抱怨的是:真正的车价一般只占

购车费用的60%左右,其余大约40%则属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税费,附加在汽车上的各种杂费令人望车兴叹。

  许多专家也批评过这样的现实,我国是世界上汽车税费项目最多、税费额最高的国家,如增值税、消费税、购置附加税、车船使用税等。此外国家还明文规定收取车检费、保险费、年审费、养路费、车辆牌照费、过路费等。再加上一些非正式的部门和地方收费项目,五花八门多如牛毛。其中有税费是正当的,但也有不少税费的正当性令人质疑,比如养路费的部门利益色彩就非常浓厚,

燃油税改革也因此一直难以出台。

  如此沉重的税费负担下,必然会发生“劣费驱逐良税”效应:非正义的税费挤占了税收空间,真正应该征收的生态税失去了征收的正当性。人们不会去思考绿色税的生态保护功能,而会先认为又是几个部门在联合拓展收入渠道。

  要改变这种“劣费驱逐良税”效应,在做“加法”之前有必要先做“减法”:对课加在汽车上的税负进行一次清理和规范,取消那些掺杂着部门利益的乱收费,清理那些属于重复征收的杂税,改革一些非正当的收费(如养路费)———这样才能为征收“良税”腾出充分的“空间”。中国要完成向绿色税的过渡,不仅是增加一两个税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完成税收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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