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仗酒问责市领导 奈何衙门深似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1:34 南方周末

  作者:杨震

  最近有一条新闻引人注目。11月13日上午,西宁市民张先生借着酒劲在该市政府门口高声大骂公仆,为一条年久失修的公路讨说法,要求政府对此负责。不管他是否语带不洁,这仍旧是一位公民无奈之下使用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利,在进行一次最平常的问责。而当地有司立马就将这位张先生拘留8天,罪名是“辱骂市政府领导”。

  关于这条新闻的最大猜想也许是:当天上午,在张先生一吐块垒之时,他内心怎样?一定半是痛快,半是恐惧吧。为一件平常政事,张先生却要像武二郎上山打虎一般,酒过三瓶才敢斗胆一骂,开口前一定预想了种种后果,其精神所承受的煎熬可想而知。不出所料,当地政府确实没当纸老虎。

  回顾一下,跟张先生“享受”同样待遇的还有济南网友“红钻帝国”、彭水诗案的小

公务员秦中飞、安徽“短信狱”的中学教师董国平、李茂余。这些人都是平凡公民,却都因关心身边事务而陷身恐惧。惟一庆幸的是,张先生不必担心自己会像古代谏士般肝脑涂地。

  不过这事要是搁别处,张先生就不必为了消除莫名的恐惧而求助酒精壮胆。在公共传媒比如电视上“侮辱”一下总统的智商,不会换来华盛顿的铁窗滋味。相反,如张先生这般的热心人倒可能一骂成名,招来当地的专业竞选团队,为他募资包装、宣传助阵、拉拢选票。没准儿一选举一投票,他就一跃成了市长、议员什么的,有机会真正为人民服一把务。当然,这样当选的公仆也得时刻准备好挨骂,因为骂官是天经地义的宪法权利。这样的市政府门口不会有警察站岗,选民也许随时可以钻进他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咄咄逼人地问责。

  其实,公民问责政府本来不必凭空带上悲壮的色彩。西宁市有关部门难道不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保障的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吗?罔顾法律,恐吓公民,显摆官威,骨子里是专横的权力思维。

  公民必须真正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当他们能够从容不迫地说出心声时,就不会再有敢死队式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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