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友:责任岂能在丈夫拒手术签字中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9:30 中国网

  作者:李万友

  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11月21日《正义网》)

  看到这样的新闻,每个人都会痛心疾首,气愤不已。一面对离我们而去的两条人命扼腕痛惜,一面谴责这位毫无责任和良心,不配做丈夫的男子。

  孕妇难产有可能危及生命,必须实施剖腹产手术,这是种最起码的常识。妻子难产到

医院治疗,而且生命垂危,那么最佳的救治方法就是马上做剖腹产手术,作为丈夫应该听从医生的建议和安排,积极配合医生工作,立即签字,以免耽误时机。可是,身为丈夫陪同而来的男子不仅不具备这样的常识,而且对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即便医院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协助,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也无济于事,仍然我行我素,可见其固执到了极点。

  按照医疗制度规定,要实施医疗手术必须有其家属表示同意手术的签字方可进行。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但医生在履职时同样要承担医疗风险,出了医疗事故医生、医院要承担责任,更何况还有一些无法预知的情况可能发生,如果没有其家属的签字,万一发生意外,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其家人怪罪于医院,医院本身“违法”在先,恐怕也难逃其责。在没有得到家属签字的前提下医生是不敢贸然行事的。在整个事件中,我们已经看到医生一边做该男子的工作,一边按照其和医疗需要进行药物抢救,并且还请来警察协助,等待其签字。其拒签字,随着时间推移,悲剧也就难以避免。

  一个手术签字,两条人命。悲剧的发生是如此的简单,实在可悲。医生已经做了应尽的职责,也没有过错,更没有责任。而在于该男子缺乏责任,不仅没有尽到为人丈夫的责任,而且缺乏应有的良心。妻子因难产生命垂危,需要的是马上进行剖腹产手术和丈夫的责任,可其却让妻子和医生大失失望,“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这样的后果很严重,谁都可以想到,人命关天,谁能负得起,真是愚蠢到了极点。

  回到新闻开头,因为他们身无分文医院已经决定为其妻子进行免费入院治疗,这已没有了后顾之忧。而且该男子也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如果负责任的话,如果有良心的话,就会当机立断地签字,让医生马上进行手术,也就不会走到如此地步。等到失去两条人命后,才醒悟过来要签字,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所以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没有责任和良心。更何况生命比什么都重要,尤其是在生命垂危时更不可或缺。这样的男人实在令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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