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丈夫拒签字悲剧,勿让僵化再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09:04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王毅

  就“丈夫拒签字手术,妻子难产死亡”事件,24日下午,一名叫宋超的美国医生致电媒体,称他在美国做了近20年的医生。他说,在美国医院,遇到紧急救治的情况,如病人出现大出血、休克甚至神志不清时,病人的手术决定权就掌握在医生手里,而不是家属或其他人。(11月25日《新京报》)

  近几天,有关上述这则新闻的报道不断深入,最新的消息是,受害人李丽云的母亲准备起诉当事人肖志军以及相关的医院。而随之跟进的评论,却似乎没有找到这件事情的症结所在。

  其实,在这一令人痛心疾首的新闻的背后,潜藏着的一个根本问题则是,手术决定权掌握在谁的手里?是救治医生可以决定,还是院方可以决定,或者是

医院的主管部门方能决定?从这几天的新闻报道看,显然北京所有医院的手术决定权都不掌握在主治医生的手中,也不由医院方所决定,而必须由主管部门来决定。

  从拯救生命的角度看,无疑美国手术决定权掌握在医生手里的制度,是更为合理的制度,因为这一制度的本意,就是由医生来决定患者是否该做手术,该做什么样的手术,而无须如同我国现行的

医疗体制一样,需要层层上报层层请示,正是在漫长的请示过程中,李丽云耗尽了生命。

  所有医疗界人士都该认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制度不能本着生命优先的基本原则时,这样的制度是否还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这个问题显然需要一个答案:不能再让僵化的制度再以“合理”的方式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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