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岳:李敖的王八蛋里的骨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11:27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连岳

  说到李敖,王八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他早已公开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不仅能骂人是王八蛋,还能证明别人是王八蛋。凭这点,青年李敖成为斗士。但是老年李敖却对着被证明了王八蛋身份的王八蛋谄媚起来,也坦白地告诉大家其影响力流失的主要败招:和王八共舞,得不到什么好处,了不起,它送你一个王八蛋。

  11月20日,李敖在台湾宣布不参加下一届“立委”选举,淡出的选择符合他的知识构成、年纪及前列腺。人总要退场,赖着不走才可悲,不得不说,想清楚了这点,李敖的告别还是留了个漂亮的背影。

  当然,要出彩,就离不开他多年的朋友——王八。李敖说:“最后在考卷上,我画了一个王八就跑掉了,王八再见!

冰淇淋我来了!”此话有装嫩的嫌疑,不过装得潇洒,李敖倒是从来不讳言他在扮酷,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一手花活,五百年内可能真没人可以超过他。

  “王八”两字,可能为李敖带来了最多的稿酬。也是李敖对汉语的主要贡献。以后的批评家资格考试,这道是必考题:“试论李式王八说”。不合格的批评家写文章,多数害怕“王八”这样的俗语,不搞出一点理论体系,就觉得不深遂。

  今天,我先说说对李式王八说的粗浅看法,看看他是如何妙用王八,诠释高深理论的。写文章能“证明别人是王八蛋”,这里说的是考据功夫,这层意思知道的人多了,就不展开了。

  李敖近几年的主要阵地在台湾“立法院”,他在质询的时候,没少骂人是王八蛋,斥令官员闭嘴那算是文明的。这时候,有人的疑问产生了:李敖在“立法院”里骂人王八蛋,往往都证明不了别人是王八蛋。似乎受辱的官员也不敢要求他证明,更无法控告他损害名誉。李敖客气地称对方的官衔,一样不影响质询的效果,为什么“王八”不离口呢?

  让我拿一点理论体系出来吧。这是李敖在享受他的“言论免责权”。“议院”的功用是监督政府,既然是监督,批评就多,不同意见也多。批评与争议,不可能每一句话都对,如果这些错话要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那么“议员”就不可能行使代表民意监督之责;势力大的人,甚至可以王八蛋里挑骨头,将敢于批评的人拖入诉讼。在这种恐惧下,“议院”形同虚设,避免不了政府滥权。

  所以任何一个国家的议员在议院(或同等机构)议事时,法律都会规定他们享有言论免责权。比如我国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全国

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十六条作了补充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第九条,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各种意见可以充分发表。”

  我还可以引用各国的相似法条,不过这样繁琐的考证,对“言论免责权”的普及,赢不了李敖在“立法院”的一句大喝:“王八蛋,你给我闭嘴!”——我批评你,就是可以这么粗鲁,你还拿我没办法,你去告,法院不会受理,法院受理了,就闹了个世界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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