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社会工委重在提供公共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07:25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日前正式成立。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称此举“具有革命性意义”。

  显然,所谓“革命性意义”,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机构“在全国属于首创”,更是因为社会建设对于中国当下及未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影响。

  任何国家的进步,都有赖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同舟共济,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持久的公正与繁荣。而社会建设的意义既在于完成政治、经济与社会这三大组织力量的平衡,更在于使一个国家有关政治与经济的所有努力,最终都回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具体价值与权利本身。

  就在不久前,全国首个以网络QQ群为会员的民间组织在浙江成立,以其独特的方式表明中国的“社会建设”正在“从虚拟走向现实”。有目共睹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各种社区与组织的成长更具优势。据统计,2006年底,注册的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共有109.5万个,其中新社会组织2.8万个。

  “社会工委”的成立,是对中央政府着力于民生发展与社会建设的一个制度回应。其定位并不止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制订全市社会建设的发展规划,针对怎样解决“就业难”、“看病难”等出台政策,同时还负责关乎民生的各个政府机构之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共同为制订政策而出谋划策。

  从政治到生活,民生之所向也是民心之所向。古往今来,没有谁可以散兵游勇地奋斗,如果我们承认社会的自我组织是提高民生的必要途径与保障,就应该看到,一个将改善民生状况作为首要任务的政府需要不遗余力地促使社会自我组织起来。中国的民生状况与社会建设、社会组织的成长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的自我组织状况,最能体现这个国家的现在与不久的将来的民生状况。

  转型时期注定是一个辞旧迎新的过程。当社会建设从经济建设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目标,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责任与角色被进一步明确,无论是充当“守夜人”,还是“园丁”,政府的责任是“为社会服务”,就需要尊重社会赖以成长的自发秩序与内在法则。

  与此相关的大背景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定位由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向的轮廓日渐清晰;而社会将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建设与成长的最真实的主体,也是最持久的动力之源。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有理由认为,“社会工委”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仍是为社会成长提供最优质的公共服务,激发民间的活力,促进社会的成长。

  几年来,社会建设在各地渐次展开。继国企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紧随其后。谈到“事业单位”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名词时,专家学者们时常苦恼于不能将其准确地“译成英文”,因为他们近乎本能地相信每个单位、组织都应该成为社会事业的一部分。值得欣喜的是,时至今日,在经历了历史与现实的种种曲曲折折之后,人们正在达成一种共识———我们真正的归属单位是社会,只有社会才是我们共同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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