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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丹:交强险怎样摆脱质疑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09:22 南方日报
作者:洪丹 中国保监会前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费率调整听证会。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11月30日已经公布,因此,此次听证会“锁定”降价,降价幅度在5%到33%不等。在“涨”声一片的社会背景下,乍一听到“降价”二字,难免心中涌起一丝激动。而且,这次降价的主角是早就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交强险,感动之情更是溢于言表。 交强险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随着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生效而呱呱坠地。然而不到一年,便被质疑“暴利”开始背负骂名。北京一律师更公开表态,认为交强险存在400多亿元的“暴利”,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根据交强险条例中的规定,交强险费率应当实行“不盈不亏”原则,每年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下一年的费率跌涨。因此,关于交强险的财务经营状况一直是人们目光的焦点所在。 本应在9月份之前公布的交强险审计数据,终于在11月30日姗姗来迟。首份年度报表显示:全国交强险业务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以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这样,一个巨大的谜团诞生了。根据财务报表,账面明明出现了不小的亏损,那么为什么提交的听证方案居然提出降价?到底是财务报表存在漏洞,还是降价并不合理?出现这样的矛盾,显然民众不会轻易买账。报表显示,业务承保率为38%。作为强制险种,这个承保率绝对不足以显示其“强制”地位,那么监管部门是否监督缺位?如果承保率高于38%,那么保费收入又何止507亿元?另外,赔款支出139亿元,而各类经营费用却高达141亿元。不禁让人纳闷,投保人投保究竟是为了养活保险公司,还是为了支付交通赔偿? 回到“不盈不亏”原则本身,这是保费涨跌与否的原则性规定。业界普遍认为,该原则指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只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交强险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在费率确定中将利润因素剔除,体现了这一险种的公益性质。但是,在实际中如何保证“不盈不亏”原则的实现,与费率调整机制如何有效衔接?这是决定保费涨跌更深层次的问题。 无疑,这次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锁定”降价,对有车一族而言是利好消息。但是,费率如何降低,降低的依据标准是什么,才是民众最希望了解的,也是决定降价幅度合理与否的核心要素。只有使费率厘定标准透明化、公开化,实现“不盈不亏”原则与保费调整的有效衔接,才能摆脱萦绕在交强险头上挥之不去的质疑声。否则,难免让人怀疑降价只不过是“企图以损失小利来掩盖暴利问题”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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