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新:先富地区应该多承担环保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08: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傅新

  12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东莞市日前作出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称,东莞市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东莞“禁猪令”一经发布,舆论哗然,网友说什么的都有,最集中的观点莫过于“假如全国各地都不允许养猪了,我们吃什么”?

  这个问题看似尖锐,其实是个伪命题。这是因为,全国各地不太可能都像东莞那样不养猪,换言之,不是每个地方都有不养猪的“资本”——这个“资本”说到底就是经济发展较快,不需要养猪业为GDP做贡献。东莞或许正是看清了这一点,本地不养猪,自有别的地方为我养猪,本地人见不到猪跑,但不愁吃不到猪肉。

  这让笔者不由得把养猪场与化工厂联系起来,两者都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其产品却是人们的生产生活必需的。近年来,某些东部先富地区为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将化工厂、化肥厂、印染厂等关停并转,予以淘汰。可淘汰来淘汰去,其中有些厂却转移到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先富地区的人们,既减轻了环境污染之害,又可享受到外地的廉价产品。

  如今,某些发达国家将污染企业“淘汰”到发展中国家,

东莞禁止养猪、先富地区淘汰化工厂在本质上与这并无区别。在国与国之间,我们认为这是发达国家利用经济优势“欺负”发展中国家,那么,在一个国家的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加重欠发达地区环境污染、牺牲国家整体长远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先富地区的利益,是否也意味着一种不平等? 

  然而,禁止养猪也好,淘汰化工厂也罢,某些先富地区只是转移了环境污染,而不是着眼于控制或治理环境污染。如果先富地区的环境逐渐好转,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环境却在恶化,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也决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本意和长远之策。

  因此,笔者认为,先富地区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责任。同时,先富地区的环保工作应重在治理,而不是仅仅着眼于禁止养猪、淘汰污染企业等“转移”之法。其实,目前我们已经具备了对污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控制污染排放的能力,养猪带来的污染排放也可通过建污水处理厂等方式净化。而且,先富地区还应该致力于研究更先进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为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贡献。

  治理而不是简单地禁止,是先富地区应当承担的一分责任。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先富地区不应该将环境污染这个沉重的包袱甩给欠发达地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