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雪梅:请问发改委什么是药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8:02 东方网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冯雪梅

  近日读报纸,说今后医院在销售药品时,价格有望和零售药店持平,同时将按处方收取“药事费”。这是国家发改委为实现医疗服务“价廉”目标、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措施之一。

  什么是“药事费”?原来指药品使用、运输、储备等有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本。那零售药店也该有这种成本吧,人家为什么不收费?说来说去,医院里的药价还是得比外面高,只不过高在了明处,是名正言顺的“药事费”。

  同样的药,在

医院和在药店就是不能同价,以前是为了“以药养医”,现在说是“药事费”,高价就是高价,以为换个名字,就变得高尚合理?笑话。不过是换个方式收钱罢了。倒是在无关痛痒的名称概念上所花的功夫和智慧,远远大于解决实质问题。像这个“药事费”,不但解决不了医院高
药价
的沉疴,反倒让其合理合法。并且,既然是发改委的改革措施,必然以行政强制力推行,换个不客气的说法,就是“收费没商量”。

  “收费”一向是个敏感词。其实谁都知道,“收费”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可偏偏就有人喜欢在收费上做文章,以为统一了收费标准,设定某种“费”或者“税”,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探究起来,倒让人觉得其目的不在于解决问题,而在巧立名目收税费罢了。“药事费”给人这样的联想,最近重庆正在讨论的风景名胜区景区门票“一票制”,也可归为此类。

  而某直辖市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中,有关风景名胜区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不得设置“园中园”重复收费的规定,也是在收费名称上下功夫,并不触及景区门票过高的实质。真要降低景区门票,并不困难,不过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从中作祟罢了———北京的

圆明园明年退出公园年票行列,就是一个例证。在北京,只要你办张公园年票,就可以随意游览加入年票制的那些公园,对老百姓是便宜又实惠的事儿。圆明园为什么退出,利益分配不均,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好处,自然也就不想让利于民。这还是对北京的老百姓,对外地人,可就是旅游旺季的超高票价了。所以说到底,不管是一票制,还是“园中园”,都只是一种收费方式。一些管理部门关心的似乎不是这费收得合不合理,而是它叫什么名。有些税费确实需要,前提是合理合法。需要注意的是,像“药事费”或者“一票制”之类,一旦确定下来,都具有某种行政强制力。这与普通的“买卖”不同,没有协商的余地。若没有事先与纳税人协商,若不能解决真问题,那么这些税费的承担者,完全可以认为这些名目好听的税费,不过是变着法儿从百姓口袋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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