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鹰:请彭丹代言花木兰 虞城县不必讳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9:53 荆楚网

  作者:张铁鹰

  近日,获得“中国木兰之乡”美名的河南商丘虞城县,邀请彭丹担任“中国新农村工程木兰文化爱心大使”。很多人对此反应强烈,认为请艳星彭丹代言“亵渎了木兰的形象”。(12月6日《现代快报》)

  一提起彭丹,许多了解她的人都会想到其性感惹火的造型以及“性感女星”的头衔,这种形象与传统的英雄花木兰的形象差别实在太大了。对此,虞城县的领导是十分清楚的,人家也知道请彭丹代言,会引起极大争议,而有争议才能引起轰动,广告效果才能明显。可以说,用彭丹代言绝对划得来,虞城县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所以,得佩服虞城县的聪明。

  虞城县的聪明,还在于早就自己找好了退路。为了堵一些人的嘴,虞城县早就想好了对策,县里有关负责人已对外声明,第一,“彭丹代言的是木兰文化产业项目,不是花木兰,更不是虞城这个木兰之乡”;第二,如果豫剧大师常香玉还在世的话,就会请常香玉来代言,不会请彭丹了。

  虞城县的做法聪明是聪明,只是有点过虑了。其实,虞城县完全不必为请彭丹代言找这么多借口。常大师如果活着,虞城县是否真的会“因为她表演过的豫剧《花木兰》唱段”,曾经“把一个栩栩如生的女英雄展现给万千观众”,而请一个老太太代言,虞城人明白,外人也明白。再说,虞城县又是请彭丹参与虞城县木兰女子大学的奠基仪式,又是请其参加木兰蜡像馆的揭幕仪式,这不是请彭丹做“木兰之乡”的代言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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