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东莞要将“禁猪”之错进行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09:32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6日本报刊发了《如果各地禁养猪那么我们吃啥肉》的评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作者把该文粘贴到自己的新浪博客,一天的点击量就达6万多,留言千条。在网友留言中,98%以上是赞同本报特约评论员的观点。9日新华网报道,“广东东莞将由禁养生猪扩大到禁养家禽”。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说“禁猪令”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策,还会由禁养生猪扩大到禁养家禽等。

  由此看来,东莞市政府是要将禁猪令进行到底,也就是说,今后老百姓连鸡鸭鹅牛都被禁养,但我还是要问一句,家禽都不能养,那么富人的宠物禁养不?如果不禁,东莞市政府就是嫌贫爱富。

  有意思的是《南方都市报》7日刊发了《广东东莞回应争议称禁止养猪是科学决策》,评论家池墨先生写了一篇针锋相对的文章,标题就是“科学决策只是一块遮羞布”,评论指出:“禁止养猪决策的出台理由是荒唐和荒谬的,而扯出科学决策的大旗,无非是为自己的决策找‘证据’,所谓的科学决策,只是主政者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说:“禁猪令”是东莞市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策,暂时不会做出改变,且禁养扩大到家禽等。难道东莞市要将错误进行到底?如果说此决策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还能如此荒唐,那就叫真正的荒唐!伟人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东莞禁止养猪的新闻见后,网友留言如潮,媒体评论纷纷,试问有几条不是批评的声音?我不是东莞人,那些东莞网友批评的留言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他们也不了解当地情况?我再一次重复我的观点,东莞禁止养猪违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任何地方法规都不能与国家政策相违悖,必须废除。

  知名评论员十年砍柴说:“养猪也是一项不可侵犯的经济权利”。这个观点我很赞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丁力教授也指出,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更是“懒汉政府”的做派。这个观点也与本人上一篇评论的观点不谋而合。我不否定东莞市禁止养猪,是出于维护环境这个初衷,但维护环境并不意味着非要禁止养猪。政府颁布禁令应以民生为重,更要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各地真的学东莞禁止养猪,那么,吃肉就真正成了一个民生大问题。

  东莞的GDP总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前列。东莞的经济总量大、人口总量多、资源环境面临极大困境。这是事实,但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困境难道是养猪造成的?可以肯定,养猪污染并不是东莞的“主要污染源”,只要看看河里流淌的是猪的粪水还是工业废水,嗅嗅空气中漂浮的是啥味就一清二楚了。如果说养猪造成污染,就禁止养猪,那么东莞就是转移污染源。按理先富起来的地区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责任。

  决策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了还不承认错,还要一错到底,这就非常可怕。一错到底的做法,损害群众的利益就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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