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森:《森林之歌》一个自然故事的叙事样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13:22 新京报

  作者:牟森

  我理解的“商业”电影规律和常识的首要指标是叙事,然后才是预算和卡司。好莱坞主流“商业”电影一百年来始终遵守最基本的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那就是正典叙事。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才是“商业”的最根本指标,其次才是预算,在这方面,《森林之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

  媒体用“中国第一部自然类商业纪录片”来称谓正在CCTV-1播出的《森林之歌》。自然类是一定的,片子拍的就是原始森林、珍贵植被和保护动物。但是,“商业”是什么意思呢?

  “商业”是指钱吗?《森林之歌》预算1000万元人民币,但它一共十一集,八个摄制组,拍摄达四年之久。跟《地球脉动》的1700万英镑相比,《森林之歌》的1000万元人民币只能算是零头,当然,对中国纪录片来说,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投入。《森林之歌》的“商业”指的是投资吗?

  近几年,“商业”电影是中国电影的热门词。大导演、高预算、强卡司的组合成为中国“商业”电影的基本制作规律,其中高预算是最重要的指标,好像只有预算过亿才算“商业”电影,比如张艺谋导演的《英雄》等影片。预算高了,卡司强了,电影就“商业”了吗?

  任何事物都有规律,有些规律甚至是常识,常识的意思是你只要照着做就不会违背规律,同时也意味着你不照着做就一定出问题。阿城老在讲到常识时举例说明,比如:“别摸热铁,烫手。”

  我理解的“商业”电影规律和常识的首要指标是叙事,然后才是预算和卡司。只要按照“商业”电影叙事规律和常识去做,预算少也是“商业”电影;不按“商业”电影叙事规律和常识做,预算再多也不是“商业”电影。那么,什么是“商业”电影叙事规律和常识?

  总导演陈晓卿在接手《森林之歌》之初,请来新西兰的制作公司给摄制组讲课,新西兰人首先强调的是脚本:选好角色,紧密关注这个角色的命运。这就是陈晓卿在开拍之初和后期制作时始终念叨的:一定要讲故事。

  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讲故事?怎样讲故事才算是“商业”叙事?这就说到大众叙事,说到作品和产品的关系。我一直觉得中国当下语境中的“商业”电影的概念模糊而混乱,比如《英雄》,那么高的预算,那么强的卡司,那么明确的“商业”目的,那么大面积的受众目标,最关键的剧本在讲故事方式和人物塑造上却采取了最个人化的非“商业”叙事,创作者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始终不得要领。

  《英雄》和《太阳照常升起》这样的电影,在讲故事方式和人物塑造这些最基本的叙事指标上,彻底违背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作为小众的艺术电影、作为导演的个人作品(而非产品)无可厚非,但是,它们一旦作为“商业”电影,就是“摸了热铁”,较劲和拧巴在所难免。

  好莱坞主流“商业”电影一百年来始终遵守最基本的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那就是正典叙事:线性时间、单一主人公、封闭式结局和清晰的因果逻辑。制作手段越来越高科技,这些基本叙事指标却从无根本变化。

  在我看来,《森林之歌》的叙事是标准的好莱坞正典叙事:每一集都有经过精心挑选的主人公,主人公的命运在线性时间中渐次展开,明确交待前因后果和主人公的命运结局。我对《云横秦岭》一集印象最深,夺床和夺位的故事如同春秋战国间的历史,老猴王的命运充满莎士比亚的悲剧意味,而“园园”的死则让人潸然泪下。像这样的讲故事方式在中国的故事片生产中也不多见。

  《森林之歌》的创作者在讲故事方式和角色塑造方面,彻底遵守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他们不是靠撞大运,他们在叙事上是高度自觉的。大众叙事规律和常识才是“商业”的最根本指标,其次才是预算,在这方面,《森林之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从这个意义上说,《森林之歌》无愧于媒体对它的“商业”定义。

  □牟森(北京戏剧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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