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央企上交10%红利喜少忧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08:50 中国江西网

  作者:罗瑞明

  财政部昨天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三类中央企业要向财政部、国资委上缴红利。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详见《央企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出台 电信央企将上缴189亿》)

  自1994年十多年来,中国数目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包括一些处于

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企业,从未向国家和社会分过红,如今第一类、第二类企业开始向国家上交红利,从以往不缴红利到现在上缴红利,这可说是一个进步,但对央企上缴红利公众并不感到甚喜,同时还增添了几分担忧。

  从国有企业利润看,增长势头强劲。1998年全国国企实现利润仅为213.7亿元,2006年猛增到12193亿元,比98年增加了57倍。今年利润预计接近或超过去年的水平。利润如此之大,个中不乏有经过不断的努力,经营有方而获。但是国有企业所处的优势地位,又不能不说一些垄断企业的利润不完全是靠市场竞争得来。

  近些年垄断行业的涨价,公众感触颇深。从石油、煤气、电、邮资、盐基本上都尝了个够。当然有的属于受国际价格的波动,有的受原材料的涨价,但是也不可否定有搭车涨价的因素,要说国有企业的利润有的来路真不是那么地道。一名国资委官员曾坦言:“这个4500亿(央企2004年利润)是怎么来的?大概其中40%的利润靠涨价。”

  高利润企业是个宠儿,倍受关爱。如:中国石油200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49亿元,而中石油上半年的净利润达到了806.8亿元。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石油三大巨头连续两次上书发改委要求石油涨价,并如愿以偿。在他们看来,企业的利润是自己的“私房钱”,而

国际油价有个风吹草动与已无关,应由公众买单,多年来他们在这方面已经成了习惯。而对于民众所求,即使只需拔几根毫毛,他们也非常的不情愿。

  国有企业是国家投资建设发展的,换句话说是人民的钱发展养大的,但是几百亿,上千亿的垄断优势行业只拿出10%出来分红,这点小意思离公众的期望值相差太远。另外公众也不无担心,垄断企业向国家缴红利,会不会把分红当作是恩赐,又通过变相涨价来迫使公众还人情?如果是这样,这样的红利,只是从这个袋子拿到那个袋子,或者还要变本加厉。那么这种红利没多少意义,反而更无利。

  国有资源是公共资源,向国家分红理所当然,向公众还利是一种社会责任。不仅要尽力的向国家上缴红利,更重要的还在于还利于民,能不收的费用不收,能不涨的价格不涨,始终不忘“国有”两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