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庆安:应对全球变暖妥协才有执行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07:26 新京报

  作者:周庆安

  这些年来,从东方国家的少年科学画报到西方国家的“夕阳红”栏目,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谈气候变化和温室效应。而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可以说是近年来涉及范围最广,时间最长,讨论问题也最深入的一次会议,也是《京都议定书》10周年的一次总结。

  然而尽管如此,要想执行2008-2012年《京都议定书》并非易事。基本上各国都还处在一个“有共识没方案”的状态。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实都有一个深层次的担忧,就是环境保护和发展之间是否会出现矛盾,一旦出现矛盾又该如何取舍。尽管有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等,承诺在205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2000年的水平减少60%,但是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目标相比,这些单一国家能够立即采取的行动,仍然停留在自我约束的层面上,难以形成一个全球性的行动力方案。

  因此,还需要一次全球范围的妥协。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如果不能在减排任务、减排指标和合作方式上达成妥协,那么就谈不上形成全球行动力。妥协的根本,还是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能否为了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而让渡部分发展权,执行一个标准化的国际政策,并为此承担相应的义务,放弃一定的技术壁垒。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时,议定书允许的第一种减排方式就是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是一种妥协。这种妥协虽属无奈,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总体碳排放量的控制。如果此次会议美国仍然不能接受强制性减排目标,那么必然使得世界碳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得不到具体减少,也给各国做出了一个极坏的榜样。人们期待的巴厘岛路线图,将需要成为一个新的强制减排替代方案。

  从1962年雷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开始,这个世界就热热闹闹地讨论了几十年气候变化问题。此刻如果还没有一个建立在妥协之上的行动力,全球控制气候变化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此次气候变化大会举行到此,至少美国宪法的妥协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到国际事务中来。

  □周庆安(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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