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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投名状》中虚幻的兄弟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8:11 东方早报
作者:羽戈 《投名状》的主题是媒体所津津乐道的兄弟情义吗?从头至尾,我只看到对兄弟之伦的反讽和解构。譬如“纳投名状”这行为,并非源自兄弟之情水乳交融般的投契,而是众人的不得已而为之:死人堆里逃生的清廷将领庞青云要带小村的山贼投效官军,有人跳出来质疑他藏有私心,于是众人纳投名状,结为兄弟,相约生死与共。 这相当于立契约,基点是众人的趋利避害之心,内容是有饭一起吃、权益均分,只可惜保障契约效力的不是法治国家的法律,而是终日不见阳光的良心,而后者极富变数,所以该契约的品质并不稳健,从订立之时就埋下了崩解的引子。 据我了解,目前公映的《投名状》略有删节,其一即三兄弟结义时的一组镜头。看过《水浒传》的朋友都知道,林冲被逼上梁山,正值小肚鸡肠的王伦当政,怕林教头夺权,便出了个难题,让他下山随便杀个人,以头纳献,表示做强盗而不反悔的决心,是为缴“投名状”。据说它还有一重含义,就是除兄弟外,余人皆可杀,这本是《投名状》的要义。 原版里三兄弟各杀一个无辜者,三人杀人时神情迥异:老大庞青云阴狠毒辣,老三姜午阳单纯冷血,惟有老二赵二虎微具恻隐之心,下手时略有犹豫。这一段相当关键,不仅在于交代“投名状”之由来,更是通过鲜明对照,暗示各人的性格及此后的命运。 做此剖解,并非要捅公映版的伤口,而是要引出我的立论:连一个无辜的人都可以杀,还有什么人不能杀?当杀人简单至如臂使指,杀人不再需要光明正当的理由,兄弟之情还能否成为制止杀戮的挡箭牌?谁能够保证,刀锋的下一次指向必定不是结义兄弟的咽喉或心脏? 而在黑泽明与希区柯克的电影里,杀一个人却是如此艰难,艰难到令观众都不忍观看下去,这也是一种对待生命的态度———视如草芥,还是珍若至爱。《投名状》则不然。兄弟之情,在一开始纳投名状那一刀击刺之时,就已被摧毁。 这么早种下了命运的谜语,后面则是对谜底的缓缓呈现。仍然是杀戮、权变,还有偷情。其实徐静蕾扮演的莲生最可怜,完全是解构兄弟之情的牺牲品。老三姜午阳对这位二嫂的感情有些耐人寻味,他最后杀莲生那一节,让我想起武松杀潘金莲的经典桥段。那种夹杂着浓浓爱意的变态仇恨源自何处?是兄弟之情?姜午阳不至于天真地认为,祛除了红颜祸水,三兄弟就能和好如初———哪来的“初”,姜午阳梦幻的“初”恐怕只存在誓言之中。对莲生的杀戮只会扩大三兄弟之间的裂痕。这一点,如果不是导演的败笔,那么我愿理解为戏中人已然被杀戮格式化,除了杀人或被杀,他们的头脑容不下别的选择。 身怀利器,杀心四起。《投名状》的历史背景虽然是19世纪的清代中国,实质上却可以概括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阶段。此间运行的权力逻辑很简单:杀人或被杀,端在于你有没有一击致命的利器。你可从各个层面构想“利器”的形状,而在我看来,《投名状》展现的最大利器,就是权力。 庞青云一直向两位兄弟兜售他的理想,说到底,即对权力的占有。有多大的权力,决定了他能做多大的好事,杀多少,以及更便于杀这些人。不止是他,清廷的大臣也在争权,老太后也在争权,欲壑难填的她不放心庞青云这个外人坐镇江南,于是在背后放了黑枪———自然状态下战乱的起源之一,正是对权力这枚“大杀器”的争夺。 电影的收尾只可能加剧自然状态的幽暗色泽。“凡动刀的,必死于刀下。”三兄弟都死了:赵二虎死于庞青云为维护权位而下的毒手,庞青云死于姜午阳复仇的刀光和当权者猜忌的火枪,姜午阳自屠。 老三最纯粹,实践着对虚无的兄弟之情的维系。老二最可悲,他的关云长式的红脸角色,注定了至死仍不知所以然(包括大哥偷了他的老婆),眼神迷惘,口中高喊着“大哥”———他的效忠对象,下令杀他的人。老大最可恨,因为他是三兄弟之间权力斗争的总导演,无论阴谋还是阳谋,他都是发起者。 三人都不得善终,更可能是导演的一厢情愿,因为历史之鉴远非如此公正。不过,看完电影,我们至少晓得了一个简单的事理,就是兄弟之情、同志之爱,都绝不可作为约束权力者之手脚的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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