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示范性高中应当示范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08:58 新京报

  作者:信力建

  广州明年新增5所国家示范性高中看来已成定局,这样全市示范性高中将达30所。《南方都市报》日前报道新增5所之后,市内新区、偏远的城镇将至少有一所示范性高中,“以满足广大学子对优质学位的需求”。听起来这当然是好事,细分析其中的利弊得失,却很值得考量。

  记得2006年年初,当时的25所示范性高中几乎同时发出资金紧缺难以为继的呼喊。谁也难以想象,接受政府巨额投入的示范性学校,也会发出叫苦的声音。据称,“在运行过程中,所有学校都出现了资金紧张问题”。主要是因示范性高中的硬件条件好,成本也相应提高。成本一提高,有的学校喊,再撑三个月就撑不下去了。在此情况下,提高收费是不得已的选择。高投入创造的花瓶本当赏心悦目,不料结果却令人烦心,确非始料所及。

  当时,笔者以为这种示范可能会到此为止,还有以下原因:

  其一,示范性学校首批25所,其投入之巨可想而知,且加大了教育的不公平。埋单的是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使用理应体现纳税人的意志,讲究公平、公正、公开。现在大批投入造了一批示范性学校,既加剧了这些学校与一般学校的差距,又夺去了大批困难学校解困的机会。造成的结果是,贫困学校呼吁政府雪中送炭,高楼巍峨的学校也在要求继续支持,且声音更为响亮。对这种情况,纳税人将作何感想?

  其二,所谓的示范学校,重点突出了硬件设施的“示范”,并非教学特色的示范,说到底主要就是一个“钱”字。这样的示范虽然快活未免过于容易。而在公众的视野里,这种示范不过是教育不公平、公共财政使用不公平的典型例证。公共财政的使用权理当操于公众之手,其使用方向必须符合公众的意志。而此类“示范”的大额投资难以取得公众的认同,因为它既不是普惠的,又代价高昂收效甚小。

  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教育,是为了给这个社会的所有人公平发展的机会,大众的孩子将和富人的孩子一样,享有国家财政提供的同等教育资源,从而在发展起点上能够基本与他人同步。所以公共财政的教育支出应以公平为原则,如果在支出上出现不平衡,只能是为了扶助弱势者,并使之达到正常水准,而不至于“损不足以奉有余”。而且,以教育本身的规律论,决定性的不在硬件而在软件,不在楼高而在教学特色。这就是梅贻琦先生所说的,“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教育部门培育示范性学校,应当在“软件”上下工夫,鼓励和支持各学校不拘一格地研究教育,创新教育,然后总结经验予以推广。这项工作当然比之硬件设施的示范要艰难得多,但更富于挑战性和长远的意义。

  始料未及的是,在新一年的广州市人代会召开之前,财政预算尚未经大会审议作出决定时,明年再增5所国家示范性高中已然确定。笔者希望,这种政府巨额投入建造的示范能真正到此为止,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应履行致力于教育公平的法律责任,并把着眼点更多地放到学校的软件方面,放到教育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之中。至于高标准的硬件设施投入和更高档次标准的学校,则不妨作为民办高中的尝试,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

  □信力建(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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