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余恨:你看,你看,民意的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08:28 现代快报

  作者:肖余恨

  2007年,民意在推进公共事件的进展方向上确实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厦门PX事件”和“华南虎事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尽管民意的力量已逐渐显现,但现在还不是乐观的时候。“厦门PX”事件固然有了令人欣喜的转变,但其中的波折也让人疲惫。“华南虎”至今还没露出“本相”,有关部门在民意的压力下,还在观望、推诿。重庆钉子户事件闹大之后,其它地方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许多“有效”手段,就没有让其他钉子户“得逞”。曾一度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彭水诗案”尚未完全退出人们的记忆,媒体又曝出山东出现了类似的公民因言获罪事件。所以,尽管民意表达相对简单便捷了,但民意得到完全的认同和重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民意应该是制订政策、执行政策的依据,如果做到了尊重民意,顶多只会有像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还是“2500元”这样的讨论,或者像“五一”放三天还是放七天这样的细节调整,而不会出现政策走到了民意对立面之后,再根据民意的强烈反弹进行纠偏。这样固然是“有错就改”,但付出的代价岂不是太大了点吗?

  我们置身在一个民意和利益集团对决的社会里,我们和各种各样的矛盾在一起。一个社会,如果既得利益集团在和民意对决的时候总是不管不顾,顾左右而言他,理直气壮地继续利益之旅,恐怕不是好事,这必将增加磨合的社会成本。矛盾可以被忽视,但不可能消弥。累积起来的矛盾,总会寻找爆发的基点:这也正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为什么盛行的客观因素之一。一个社会,如果能够在政策制订和执行、利益分配和社会建设中让民意的力量得到充分显现,那么,这个社会的机制是灵活、有效的。民意可以用来纠偏,更主要的是能够起到支配作用。民意得到尊重不应该是欣慰的,而是必须的。尊重民意不是一种“政绩”,而是一种必须的执政理念。好在,从劳动合同法草案付诸共论,再到假日制度改革提前征集民意并进行社会大讨论,我们看到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充分尊重。这样的一种尊重,也必将让即将到来的2008年更值得期盼。

  民意无处不在,民意之脸或悲或喜,但总是在生活中阴晴圆缺着。2007,让我们从“民意的胜利”中看到了社会的进步,也同样让我们看到了某些方面的不足。改革未有穷期,我们仍需努力。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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