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城管卖太阳伞的权力消费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9:21 中国网

  作者:陈一舟

  一把伞售价130元,商贩称只要买了这种“城管监制”的伞,就可以在街头摆摊。这就是河南虞城县商贩所称的“保护伞”。 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河南商报》12月24日)

  城管卖起了“保护伞”?这让笔者想起了今年早些时候甘肃某区城管强制为辖区摊贩配置冰柜的旧闻。与“城管强配冰柜”一样,如此“城管卖保护伞”,理由也是“美化市容”。当真是一种怪异而荒唐的逻辑,如果按照这种“美化市容”的逻辑,岂不是小商小贩们都要穿上“制服”,出租车都要确定为同一车型和品牌?……更重要的是,如此管理“奇招”将给小商小贩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造成无谓的资源浪费。

  城管凭什么统一强制配置太阳伞?用不用太阳伞、用什么牌子的太阳伞,是摊贩基本的自由和权利,城管又凭什么加以剥夺?从法律的层面说,这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违法;从行为心态的角度看,这又隐喻着一种日益扩散的“权力消费主义”意识逻辑——此种权力“乱作为”,不是管理方式落后,而是具有强烈的利益动机:试图将手中掌握的公权力通过“消费”的方式来获取利益。就事论事,为摊贩摊点配备高于市场价格的太阳伞和手推车,而且不管用不用,不论你违规不违规,城管都不来找麻烦——看看吧,“赚钱”的动机已经是昭然若揭了。

  切入现实,我们不难发现,“权力消费主义”的阴影其实若隐若现。譬如,办理身份证,就有派出所指定“独家照相馆”,从别处拍摄的照片一律不用,有符合标准的照片也必须重新照。权力与“消费”相“结合”,将权力的公共价值“变现”为小团体利益,如此,是一个违规违法的问题,更是一个伤害民心的问题——或许,一把太阳伞值不了多少钱,也不致于给商贩造成很大的负担,但,权力不去为民生谋福趾,而是利用权力“要挟”民众,岂能不让社会心寒?此种权力乱舞虽局限于某一小范围内,但负面影响却很深远。

  更重要的是,消费权力的“保护伞”不仅伤害民心,损害公共利益,还同时戕害着权力的公信力,败坏公共管理形象。权力“乱作为”或许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纠正”,但失去的权力公信力何时才能回归呢?所以,还是那句“老话”,必须要全方位加大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监管,让法律制度从纸上、墙壁上、红头文件中走下来,贯彻落实到实处,彻底封死以权谋私的土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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