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业:靠公款吃喝创造利税算什么贡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10: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瞿方业

  12月27日《河南商报》报道,近日,公务人员“禁酒令违法”的说法得到河南不少酒类企业的认同,这些企业认为,由于“禁酒令”的颁布,为自己抢占“家门口”的市场造成了障碍,颁布“禁酒令”要考虑酒类企业的意见,毕竟酒类企业是税收大户,对就业、经济发展贡献很大。

  政府颁布“禁酒令”的确应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听取酒类企业的意见,但是,政府禁令显然更应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如果只考虑税收大户的意见,政府就有可能成为有产者的代言人。

  河南的这些酒类企业以纳税大户的身份自居,但是,难道这些企业就没有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纳税和享受公共服务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况且,纳税多,还意味着享受、消耗的社会资源多,享受的公共服务多,对于这个问题,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认为企业纳税多,就可以对政策有更大的影响力,那么,纳税大户违法是不是就该网开一面?

  河南的一些酒企因为“禁酒令”影响了生意,就声称“公务员中午喝酒,是私法的领域,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这样的理由实在荒唐。的确,《公务员法》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但是,公务员作为政府的“员工”,政府部门有权制定规章制度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约束。至于政府能不能干预公务员私人生活的问题,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公务人员的私生活应受到更多的监督。河南的这些酒企以保护公务员的私生活为名称“禁酒令”违法,其实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其实,地方政府出台“禁酒令”,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这不但能促进廉政建设,节约公共财政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办事效率,还改变了某些公务员“中午围着盘子转”的不良形象。更重要的是,某些人想私下对公务员进行宴请,以达到自身目的的做法,本来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早就该禁了。

  现在,某些企业不从大局出发,只因自己的利益受损,就对政府的政令横加指责,这是极其荒谬的。河南的这些酒企,希望公务员用公款消费来照顾自己生意,这种想法其实就是让企业的利益扎根于公款吃喝的土壤上,扎根于公务员违规消费所维持的腐败链上。可见,这类企业所推动的市场繁荣,是虚假的繁荣,是畸形的繁荣,靠这种繁荣上缴利税,不能真正造福社会,只能让民生多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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