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复旦学术丑闻主角为何受普遍同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08:18 东方早报

  作者:熊丙奇

  复旦大学不久前对三起学术违规事件进行处理,再一次引起了教育界与学术界以至社会的议论纷纷。

  在所有的议论中,笔者注意到一种十分强烈的声音,即质疑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并认为违规的教授、学生其实也是受害者。

  指责当今的学术评价体系“逼良为娼”的声音,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出现了。但是,为什么这种“让好人变坏”的制度,却依旧在高校生长,并没有由此进行改革呢?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很多人可以指出高等教育的行政化、学术评价的功利导向,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根源已经尽人皆知,而无法改革现有学术评价体系的原因,恰恰在于普遍存在的“受害者”情结。

  高校领导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诸多高校领导认为,自己也是在努力办好学校,很多被社会定义为“堕落”、“造假”的事情实在是身不由己。比如,不按行政管理部门的评估要求,做足表面文章行吗?这不但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声誉,还影响到学校的办学经费,进而影响教师待遇与办学条件;比如,不去巴结、讨好上级领导部门行吗?上级领导的喜好、亲疏,往往就决定学校能否进入某个政府项目,获得某项政策支持;还比如,不对教师进行量化考核行吗?没有量化考核,学校拿什么去向社会交代,去获得政府的进一步投资?

  学校教师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不少媒体在报道一些学术违规的学者时,都会探讨其“变质”的历程,最后得到结论,是自身放松了价值观的改造,同时深受制度之害。比如,晋升职称,要求有多部著作和论文、多项课题,按照一般规律,这根本不可能达到,怎么办?只有抄袭、拼凑、造假、走后门、搞关系。要是课题不能申请到,职称晋升不了,待遇无法提高、福利无法提高、不能招硕士、不能招博士,学校中无地位,家庭都有可能不保。

  这种“受害者”情结,一方面让不少高校领导与教师,为自己不能安心办学、安心学术找到了充分的理由,他们一边抱怨现行的体制,一边心照不宣地“堕落”与“造假”,明规则基本不执行,而潜规则大行其道,甚至将潜规则上升为明规则。另一方面,每一个“受害者”,都以“同病相怜”的心态,对待“受害”、对待“变质”。在经过一番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争论之后,原来的体制依旧存在,大家甘愿继续“受害”。

  学术评价体系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受害说”的理由。如果所有学校领导均不把办学作为短期行为,而是注重长期的办学质量,那么,行政管理之风能侵入高校如此之深吗?如果所有教师都老老实实做学问,那么学校的指标考核还能玩得那么欢吗?

  诚然,这样的要求,对于校领导、教师来说,可能有点不切实际,在一个世俗的社会里,个人很难抗拒现实利益的诱惑,而且当其他学校、其他人都那样做的时候,特立独行者往往会被淘汰出局。但实际上,我们依然在大学内看到一些坚守学术底线,保持学者操守的人,他们不唯名不逐利,从眼下看,他们很吃亏,不受重视,而从长远、从历史看,他们则可能成为未来能被记录下来的眼下这个时代真正的大学精神的传承者。

  不唯名不逐利,可以让我们抗拒“受害”,同样,也只有从大学长远利益出发,舍得牺牲短期利益,以公正的态度来处理今天已发生的“受害”事件,才可能重建秩序与制度———这样的制度可以确保、鼓励大家安心办学、安心学术———我们可以想象,这一过程会是多么复杂与艰难,牵涉的人可能很多,影响面可能很广,但是,如果我们不迈出这一步,大学终难健康发展。

  在笔者看来,死死揪住每一个学术不端事件,严格查处所有与其相关的人与事,并由此深入反思制度设计的弊端,是我国教育界、学术界能回归纯净的最好突破、最好契机。我相信,很多人士也会有同样的期待,他们期待学术评价体系的改革,能以严厉惩治学术不端事件为突破口,并由此构建符合学术规律的学术管理体系。令人遗憾的是,教育界与学术界还缺乏这种勇气,因为大学里的一些领导,他们自己也是“受害”者。

  暗流涌动的潜规则,催生了各种乱象,破坏了自由竞争的法则,无益健全的市场机制形成。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同样是抓住一个事件不放,严查相关人员,并在这一过程中,构建不让大家再变坏、再受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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