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山海:讨要加班费不能靠员工单打独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7:46 新京报

  作者:郑山海

  每到节假日前后,加班费问题就会被人提起。一方面政府会提醒加班有获取三倍加班费的权利。另一方面总会有劳动者反映,自己无偿在节日里加班,并且无法改变这样的状况。昨天《新京报》就刊发了一篇经常加班的公务员的来信。

  目前的劳动者权益基本上采取的是“民不举,官不究”原则,只要当事人自己不提,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一般不会受到处罚,劳动者在节假日里的各项利益,主要依靠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勇气,这对于相关的劳动者的确很不容易。

  而且,我们国家的劳动文化对劳动者的维权,也存在巨大障碍。多年来,默默奉献不计得失,一直被视做劳动者是否优秀的标准。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总和领导讲条件,计较加班费的人,在日后会有什么上升空间,仅这个道德枷锁,就足以消磨掉劳动者维权的勇气。

  所以,我们必须改变目前这种依靠劳动者自己维权的状况。一方面,应该让劳工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应该发挥劳动监察部门的主动性,对企业职工的年度人均劳动时间或上班天数建立档案,对一些劳动者年均工作日超过法定工作日若干天的部门和单位,采取警告或惩罚措施。

  □郑山海(北京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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