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文:让人惊喜的德国失物招领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09:14 新京报

  作者:刘仁文

  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在各地推广建立这种失物招领专门机构。试想,如果同样的东西丢在北京的公交车上,上面又没有失主的地址或电话,纵使拾物者再热心,他也没有办法帮失主。

  前不久,当我携妻儿离开德国的弗赖堡时,因行李超重,遂将4本厚厚的犯罪学书籍,交托给前来送行的马普所博士生周遵友,请他过几天来北京开会时替我带回。

  几天后,在北京与遵友见面,他却面露难色。原来,他那天在火车站与我们告别后,坐2路电车回马普所,不小心将书丢在车上了。书生爱书,自不待言,我很是心疼。看到我那个样子,遵友也只有无奈地安慰我:“刘老师,别着急,我听说德国各地都有失物招领处,我回去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找着。”

  让我有点意外的是,不久我真的收到了遵友发来的一个告知书找着了的邮件!从他的邮件中,我得知事情的原委:他先上弗赖堡公交公司的网站,上面说如要寻找丢失物,可与公共事务局的失物招领处联系。于是,他又上弗赖堡市的官方网站,在上面查到公共事务局失物招领处的电话和地址,然后怀着将信将疑的心情给对方打了一个电话。

  按照要求,他需要在电话中详细说明丢失物品的时间、地点以及丢失物的种类和特征,对方经过电脑查询,告诉他丢失物的编号是6643,让他带上证件和三欧元,在工作时间内去找他们。遵友告诉我,他也是既高兴又有点疑虑地立即离开办公室,赶到位于市中心的失物招领处:招领处办公室不大,柜台外面的墙上挂着许多旧钥匙,柜台里面的地上塑料筐里摆放着各色钱包,那些显然都是丢失物。当遵友说出自己丢失物的编号后,工作人员很快就帮他找到了。果然,4本书就在那里!

  高兴之余,遵友忍不住好奇地向他们了解起失物招领处的有关情况。对方告知,他们每天大约可以收到来自各方面的10余件丢失物,这些物品将会保存半年,失主领取物品时要根据物品的价值缴纳数量不等的管理费,无人认领物将被拍卖。

  读完遵友告诉我的这个故事,我的喜悦是双重的:书失而复得,自然高兴;同时,也给了我启发,我觉得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在各地推广建立这种失物招领专门机构。试想,如果同样的东西丢在北京的公交车上,上面又没有失主的地址或电话,纵使拾物者再热心,他也没有办法帮失主。

  几年前,我的一个同事就曾在出租车上丢失一包会议材料,而她又没有开发票,无从知道自己坐的出租车是哪个公司的。要是有专门的失物招领机构,我想,像这种对失主来说很重要,而对拾得者来说又几乎没什么价值的东西,一般人都会交到失物招领机构去的,而失主也就好与这样的机构联系了。

  据说德国的失物招领处,连数码相机、摄像机等都有拾主交去,可想而知,当失主重新找回自己的相机,发现所有的照片都还在里面时,将是何等的欣喜,而这无疑也会激励他的感恩和报答之心。可见,该制度不仅是一项便民的善举,而且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互相帮助和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  

  刘仁文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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