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忠:权力的边界不应在更高的权力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07:35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孙立忠

  1月5日,陕西省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高勇接到了书面通知,该县公安局和教育局分别撤销了先前作出的拘留决定和停职处分。据悉,1月4日,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在获知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为解决学生助学金问题找县长签字而引发的停职和拘留一事后,连夜赶赴绥德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并主持会议,对县政府滥用权力给予了严厉批评。(1月6日《中国青年报》、《华商报》)

  围绕着“县长与校长”所发生的事件,终于朝着正义的方向进展了。毫无疑问,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的行为是值得赞赏的。但是,这一事件,从绥德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拍县长马屁始,至上级主要领导的介入而水落石出,无论是事件本身的戏剧性,还是有关方面对事件的处理方式,都可以说有很大的标本价值,值得仔细解剖。

  校长追着县长让签字,这实在算不上什么事,然而有关部门竟以高勇冒犯“官威”和妨碍公务为由,令其停职检查及施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值得反思的是,为何上级还未有什么表示,下级就无所不用其极地讨好起来了呢?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表示,“下级对上级的权力应有约束,不能看领导眼色行事,对讨好上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这话说得很是。可是,“下级不能看领导眼色行事”是需要制度作保障的,仅靠口头上的呼吁显然不行。

  同样值得探究的是,对于同样一件事,为何会有完全不同的解释——“天经地义、理直气壮”(周一波语)的“为学生助学金找县长签字”行为,为何在绥德县有关职能部门那里就成了扰乱机关工作秩序?解释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而且,对滥用权力的纠正为何非要等市委书记介入才得以定性、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为何没有能及时自发启动?

  这些疑问的背后,其实是一些有着共性的东西。那就是权力越过了其本应严守的边界。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如今的现实却是,在某些有权力者的眼中,“有限制的地方”只是更高的权力,而不是公众的权利。所以,他们就千方百计地讨好更高的权力,积极主动地揣摸领导的心意,至于其间是否会侵犯公众的权利,则是很少顾及的。

  不难看到,将对权力的限制、约束寄希望于更高的权力,实在是靠不住的。一方面权力更高者总是极少数,让他们监督下级是以寡来监督众,难免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权力拥有者之间有时存在着共同利益,而且拥有更高权力者本身也需要受到监督。然而,让人感到无奈的是,纠正违法、维护正义有许多时候就得靠更高权力的推动,除此之外便无路可走。

  要让权利成为权力的边界,就需要激活权利,让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就需要为公众代议的人大代表积极行使受委托的权力,让质询、问责乃至罢免更具刚性和力度,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需要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让真相能及时、不受滞碍地得到披露,使权力拥有者有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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