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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晓兰: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难道就法不责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7: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易晓兰 2006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日前公布,1/3的省份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增长要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GDP的3.01%,远没有达到4%的要求(1月6日中新社)。 一个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其主要参考指标是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占GDP的比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计划到上世纪末将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例提高到4%。至今,我们不仅没实现这个目标,反而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由2002年的3.32%一直降到2006年的3.01%,这样“发展”下去,恐怕3%的底线难保。 与此对比,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的世界平均水平为5.2%,其中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6%,发达国家平均为5.5%。虽然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连年增长,但仅占GDP的3.01%。调查显示,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已导致很多地区辍学率上升。 而且,众多省份集体违反《教育法》这种不可思议的怪现象并非始于去年,2004年多达17个省份的教育经费投入未达到《教育法》的要求。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未看到相关负责人为此承担责任。集体违法竟然陷入了“法不责众”的怪圈,《教育法》的相关要求被空置。 显然,依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引入问责制,破除“法不责众”的怪圈,才能有利于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比,并以此保证真正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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