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拆迁株连说到底是个民主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08:09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单士兵

  “株连罪”,这个旧时代莫须有的罪名,似乎又在拆迁问题上阴魂不散。

  据1月1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在江西丰城的一场打着“旧城改造”旗帜的拆迁中,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在这场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悬殊的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

  毁你仕途,停你薪水这种手段的威慑力不言而喻。问题是,还不管你是不是拆迁户,只要与你挂上亲的拆迁户成了“钉子户”,那么,就得让你先尝尝被钉子扎的强烈痛楚。株连手段以其与现代法治与文明极度相悖的野蛮力,成为丰城拆迁中一台横行无忌的机器。

  在丰城,一位退休前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拆迁户,被告知:如果再不签协议,有关部门会对其以前任职期间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总能查出些问题……”而那些与被拆迁户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就有新的身份——拆迁责任人,他们在“组织措施”,承担着对亲属的“做通工作”。一边是切身权益,一边是亲人前途,许多人为此一筹莫展。

  毕竟,在中国这个有着悠久传统历史的国度,亲情伦理有着强大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也维系着和谐、幸福与稳定等等内容。拆迁株连,利用的恰恰就是这种亲情伦理的力量。当公权以极其扭曲的手段突进到私权领域,当“组织力量”被异化成裹挟民权的工具,这一切所产生的威力将有多大,我们谁都不难想象。而这一切,从根本上讲,还是法治的莫大悲哀。

  众所周知,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尽管确定契约精神与权利理念将成为时代必然的诉求,但它却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伦理与文化的因素,将会在漫长的一个历史阶段,成为烙在契约与权利的文本边上的重要印记。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我们可能在法律文本上确立了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但是,有一些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恰恰就是绕过法律的选择,而选择亲情伦理的路径,来最终达致对公民权利进行剥夺的目的。

  江西丰城的拆迁株连就是这样的。尽管《物权法》已经从纸面走进生活,但它却改变不了拆迁户们的劫难。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明显悬殊,明显损害了拆迁户的利益,这时候,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博弈,本应该完全置于法律的语境下来进行,然而,当地政府却大搞株连,迫使拆迁户在亲情伦理资源的影响约束下,“自愿”签字,接受不公平的契约条款。面对这种情形,相信,《物权法》是一脸无奈的,而所谓的“公共利益”界定也失去了基本的意义,公权力为侵犯私权利制造了一条新的“通途”。

  尽管拆迁株连为公权掠夺提供了方便,但它却掩蔽不了这种手段本身的封建“人治”的本质,它明显有悖于这个时代的法治精神。毕竟,公职人员的权利是由法律保障的,他们的任免也必须符合民主的程序正义。然而,在这些拆迁株连事件中,我们却看不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影,这本身也再次印证了,正是因为民主决策的缺位,权力才会如此不受制约,成为脱缰的野马。

  拆迁株连事件,是一面镜子,它实际上昭示着当前权力与权利博弈愈显复杂化。它让我们看到,公权力可以通过充分调动公共资源与伦理资源,来显示其强大的威力。要想避免公权力失范,以种种途径来对权利进行威胁与掠取,民主就不能缺位。民主是个好东西,只有让它真正发挥出约束力,才能让一切权力与权利的博弈,沿着法治轨道来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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