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夫:执法对象扩大化是城管暴力的根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08:41 新京报

  作者:樊夫

  我们换一种思路看,如果当下的城市管理的思路不变,仍然把进城谋业的所有人都当作管束的对象,管理者和进城谋业者的对立关系如故,那么,即使是换一个部门来管理,难道就可以遏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因为一个无辜的公民被湖北省天门市城管活活打死,已经有些“视觉疲劳”的城管暴力问题,再次被置于公众的视野。更多的呼声是,像天门城管那样靠“打”出“威风”的行为怎么没完没了?城管该不该被取缔?

  实际上,分析天门这起打死人事件,并不属于城管“执法”范畴。因垃圾清运而起的冲突,应该到场解决的是警察,而不是城管自己与群众斗殴斗狠。对此,当地有关官员表示认同。也就是说,这起事件不是“不文明执法”的问题,而是活生生的越权违法问题。

  但是,这起事件中表现出的暴力,却和曾经的“不文明执法”一脉相承。正因为平时“打出威风”的暴力执法形成了惯性,那么遇到看不顺眼的人和事,暴力摆平也就成了那些执法者的正常之举。这才有了魏文华之死,以及去年12月14日的长沙田秋科之死。

  当一个执法领域的暴力形成一种“现象”,那就必须对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整体反思。

  无疑,因为“集中执法”,城管被赋予了太多的权力,而相关的制约措施又跟不上,这直接导致了城管权力的滥用。但是,我们换一种思路看,如果当下的城市管理的思路不变,仍然把进城谋业的所有人都当作管束的对象,管理者和进城谋业者的对立关系如故,那么,即使是换一个部门来管理,难道就可以遏止恶性事件的发生?这也是有些城管自己觉得“委屈”的原因。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国家在鼓励城市化,而城市也的确得到了城市化带来的极大益处。城市化就意味着外来人口的涌入,涌入的人口就要谋业、养家糊口,但是,城市没有给他们以应有的服务,而是把他们当作“麻烦制造者”:在城市的哪怕闲置的地方摆摊设点都是不允许的,而不经允许,就属于城管的“执法”范围。

  于是,我们看到,一方面城市鼓励至少允许人口进入,享受着外来人员给城市带来的税收和服务,一方面却不给予流动人员以必要的帮助和人性化的秩序维持,反而让城管以高压态势把他们四处驱赶。本来只有极少数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人才是执法的对象,现在却被扩大化,造成了社会的普遍性对立。这种由城市理念错位而导致的“执法对象扩大化”,是造成城管暴力执法的根本原因。

  城市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要承受人员流动给这个城市带来的小的不便,甚至极轻微的秩序伤害。正如,我们需要建筑工人盖大楼,那就必须承受他们穿着不太洁净的衣服挤上公共汽车给同车人带来的心理上的“不爽”。如果有一天,中国的城市化基本实现,人员流动不再剧烈,早已进城的人也能工作体面、衣着鲜亮,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矛盾就会减少。

  “初级阶段”的中国城市,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井井有条,不要奢望城市的发展会有“大跃进”,也不要奢望刚刚进城的人会像老市民那样个个彬彬有礼。城市政府当有包容之善心,悯人之情怀,下决心改变现在城管“以管理为目的”、“以暴力为手段”的“职业准则”,变“管理”为“疏导”(服务),如果发生治安对抗,那是警察的事情,城管要杜绝所有对抗。

  改变城市理念,宽容城市“瑕疵”,允许城市缓缓成长,并非要放任城管暴力,相反,要对城管的执法行为严加约束;也并非要放任超越法律底线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管是否为外来人员。但我们面临的现实是,对城市秩序的要求过于苛刻,对城市效率的追求过于超前,对城市文明的培养过于急躁,对“人权”和“平等发展权”的理解过于肤浅。杜绝城管暴力,必须从这个“根”上下手。

  □樊夫(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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