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人:当跳楼成为一种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8:46 新京报

  作者:散人

  这几年每到年底年初,“跳楼讨薪”总是能成为新闻。这是一种吸引关注的手段,用来把人们关注于采买年货的视线稍微转一些过来,关注一下这些常常被忽视的人的利益。可我们也知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跳得多了,就跳出了花样来。

  报载,广州某男子受雇于人,表演了一场“跳楼讨薪秀”,结果被以违反《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拘留10天。而起因,是因为该男子所在公司前几天被几个受雇的艾滋病人上门闹事。(昨日《广州日报》)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启发了他,开辟了另外一条年终奖的财源。

  从最初的真正活不下去而跳楼,到大家遵循着“你跳楼、我重视”的路数展现政府官员对于该事的关怀,最后到了雇人进行的例行公事,所有正面意义已经被消解殆尽,成为了一种余兴“节目”,与情人节的鲜花巧克力、以及春节晚会一样,让人有种不如此就不算完整生活的感觉。

  当“跳楼讨薪”都成为一种例行表演的时候,作为一个公民惟一的感觉是,这真是情何以堪。一个人如果打算跳楼以表示自己的意见或者抗议的时候,他是用生命来绑架了社会的关注。即使那是一种表演,也与其他的表演形式不同。可一旦是大家认可了这个表演的规则与程序,本来是用生命来作为代价的行为,就成了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你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注意力也是挺集中的,但若你看到他们有保险钢丝吊着,你还会担心他们吗?恐怕能吸引的只有好奇与惊叹了吧?

  雇人跳楼自然就是一种闹剧了。当然,这个不能全怪出雇人跳楼这种绝招的人,也可能是对方有恐高症也未可知。可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这样,公众的注意力不是被绑架了,而是被骗了。作为弱势的一方所拥有的惟一资源就是道义的同情与姿态的决绝,姿态要是被雇佣了,后面那种大众所应该具有的道义同情也是会大大削弱的。

  这就是我所担心的问题所在。哪怕是“你跳楼、我重视”的模式中,至少还有其合理的成分,大家就是明知道对方是在做样子,也是一种可以推进权益保护的姿态。如果真的假以时日,保护劳动者权益就会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与集体行为,最终就可以不这么每年表演几次。现在这个状态下,将来连表演的机会都可能被误会为作弊,这更是情何以堪啊。

  □散人(北京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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