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创业板十年磨一剑 如今当如何推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18:35 中国网

  作者:叶檀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6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说,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创业板推出时间。

  创业板是个倒推出的项目,一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创业板,二是中国的方兴未艾的风险投资项目需要创业板这个出口,三是中国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融资需要创业板。可以说,没有创业板作为接口,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就难以大发展,总不能所有风投蕴育的快速成长公司都跑到美国纳斯达克去上市——创业市场的实践、各方面的利益中人,各种力量联合推动监管部门尽快作出决策。

  创业板从动议至今,可用十年磨一剑来形容,至今尚未磨成。而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这番表态,代表了一种意向,并非铁板钉钉。去年年初,有关部门同样表明了这一良好的愿望。之所以未能成行,乃是因为创业板需要的准备工作是个系统工程,绝非旬日之功。

  设立创业板的主要障碍之一,是与中小板的区隔。我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个特殊产物,为中小企业融资而立,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

  但在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上海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与创业板。

  这就引申出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要求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因此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并且必须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也需要做市商制度。海外创业板除了拥有广阔的市场资源外,在上市程序方面也十分注重效率和降低市场运作成本,大多实行注册制和备案制,审批周期较短。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如果降低创业板门槛,扩充上市资源,鱼龙混杂之下,会使监管成本急剧提升。光是监管目前的股市已经让有关方面不堪重负,加上监管与审批体制完全不同的创业板,情况更加不容乐观;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就与主板市场无异,效率不能保证,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

  全盘照搬纳斯达克经验肯定有问题。国外的创业板有成功与失败的例子, 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一是上市标准设计不合理,监管过于宽松,导致无资产、无收入、无利润的三无纯概念公司登陆创业板;二是行业覆盖面过窄;三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转板过早,劣质公司沉淀,创业板市场成为一个低端市场。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监管资源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流费,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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