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中等收入者享住房保障疑似画饼充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0:38 浙江在线

  作者:余丰慧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指出,200年,在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应努力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反复强调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后,开始考虑将中等收入家庭也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范围中来(1月22日《新华网》)。

  这一两年来,在政府切实保障特困家庭以及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各地加大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和建设,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根据政府目标:2008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随着这项政策的落实,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很快会得到全面解决。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由政府给予保障,高收入家庭在商品房市场解决,而既够不上政府保障标准,又无能力在商品房市场购买房屋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了“空挡”。这一“夹心”阶层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处于“骑虎难下”的窘境。

  可喜的是,只从去年温家宝总理访问新加坡时,谈到政府也要关注买不起房的中产阶级后,建设部等部门已经把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列入议事日程了。这次,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汪光焘部长的讲话中不止一处提到了解决中等收入的住房问题,并且要把其纳入政府的住房保障范围内。对中等收入的“夹心”阶层住房问题如此重视,确实可喜可贺,确实令广大中等收入阶层欣慰。

  但是,从汪光焘部长的讲话中得知,帮助中等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措施是增加限价房供应,鼓励各地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这两项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可以解决广大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很值得商榷。现在,中等收入家庭绝对数最多,比例较大,根据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提低、扩中、限高”原则,最终要建立成橄榄型的收入结构,那么,中等收入者比例将会越来越大。这么大一个群体依靠政府的限价房、政策性租赁房是杯水车薪,很难满足的。其二,限价房和政策性租赁房,在户型、面积要求上都有很多限制,也很难满足中等收入家庭改善住房的要求。其三,如何界定中等收入者范围,如何确定中等收入者标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其四,中等收入者都买不起房,中等收入者都要离开商品房市场,寻求包括政府帮助在内的其他途径解决住房问题,说明房地产市场已经非常扭曲,房价已经高的非常离谱了。

  那么,究竟如何解决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呢?根本出路在于,加大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大土地管理,打击投机、限制投资、鼓励自住需求,切实使房价回归理性,回归到中等收入者能够在商品房市场买起自己适用、中意的住房。另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中产阶级的收入水平,切实建立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坚决防止出现V字型收入结构情况(低收入和高收入者两头大,中等收入者中间小),缩小收入房价比。

  总之,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一个健康、理性、价格合理的商品房市场,大幅度增加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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