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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监察部严查安全事故做实责任追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3:53 中国网
作者:陶短房 1月22日上午10点,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公布了2007年下半年查结的5起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这五期重特大事故(江西上饶“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 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所造成物质人员损失大,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和舆论意见较大,此番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的决心。 不仅如此,此次由监察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体现出国家对重特大事故防范处理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体现了政府整治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决心。在发布会上,李毅中局长提出“把调查腐败现象作为事故查出必备程序”、检察机关早期介入、监察部参加事故调查、欢迎公众和社会举报等四条具体措施,王伟副部长也通报了去年9月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监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六单位组成旨在协调相关单位确保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的部际联席会议的运作情况。两位领导都表达了对重特大事故中表现出的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毒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决心。 印象中这是监察部首次就安全事故处理召开新闻发布会,较诸5起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这种高度重视、坚决查处的姿态,是更值得关注和称许的。正如两位领导所言,这些事故的责任人,有些涉及玩忽职守或地方保护主义,也有一些和腐败现象密不可分,此番监察部门的查处证明,像凤凰“8.13”事故等多起事故,其背后大多存在着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这种跨部门、全方位的协调、查处,才能真正把对事故的追究落到实处,给相关责任人以应有的惩罚。 然而惩罚并不是目的,社会真正所关心的不在于有多少事故的真相被揭露,有多少责任官员和责任人被查处,而是造成这些事故的根源是否被挖出,隐患是否被排除,相同的错误是否会一再重犯,相似的不幸是否会一再发生。如果这一切都可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相信大多数人都宁愿,再没有一位责任官员、一位责任人,因致人死伤的重特大事故而被查处、被法办。 要做到这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法制、规章、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有关方面对这些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和考核。两位领导都指出腐败、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许多起事故中的关键作用,如果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不仅仅体现在严肃查处、严肃追究,同样体现在严格日常监管、体现在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让这些滋生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温床无以藏身,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幸的发生率。此外,公众举报、社会举报、舆论监督,在许多场合、许多地方都会遭遇到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重重阻力,而无法发挥应有效力,有关方面对相关法规、制度监管落实的常态化,也同样可疏通社会举报、舆论监督的“血脉”,让它们真正发挥预想的威力。 春节将至,这场新闻发布会所表露出的,政府狠抓安全、坚决查处重特大事故责任的决心,让全社会为之一振,大家自然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不但能听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追究结果,更希望由于有关方面的日常性、制度性监管,由于常抓不懈,由于法制法规的健全和监督的完善,这种与重特大事故、尤其因腐败、权钱交易或玩忽职守等责任所导致重特大事故相关的消息——不论是伤亡数据还是追究结果——能少些,更少些。 作者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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