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君:人大代表就该勇当意见领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9:23 中国网

  作者:周士君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列席审议广东省的两院报告时,其尖锐发言竟屡遭他人打断,而当其讲到“纪委书记在书记领导之下就不敢监督书记”时,那名反对他的代表,干脆当众逃离了会场。(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面对李永忠的尖锐发言,竟有明哲保身的人大代表发出声明:“这不是我们组的意见,是你个人的......不要把我写上,我没有这个意见。”同为人大代表,同样肩负人民的重托,两者的表现和作为,为何竟有如此云泥之别?李永忠若堪称两会上的“意见领袖”的话,那名当众逃离会场的人大代表,恐怕就只配做“意见逃兵”了。听到别的人大代表说几句实话,同会的人大代表便显得如此紧张,而且当场声明与敢于直言的人大代表“划清界限”。这样的“意见逃兵”,甚至连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建议可以免责的“保险带”,也弃之如粪土了。

  笔者认为,人大代表的首要素养就是应勇当敢于直言敏感问题的“意见领袖”。因为身为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他们只有勇于进入“意见领袖”的职能角色,才能在政府立场与百姓视角之间,寻求得到最佳的结合点或共振点,勇于为民请命,敢于替改革鼓与呼,以更好地履行其肩负的人大代表之神圣使命。而人大代表只有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这份职责,自觉承担起为民代言的社会责任来,才会成为一位合格的人大代表。相反,置身议事的会场,人大代表若只会举手和鼓掌,对所有涉及体制弊端和民瘼民生的问题不仅漠不关心,而且绕道而行,直至明哲保身,做“意见逃兵”,套用一句当今流行的官话,就是“老百姓白养了你”!

  在传播学的语境下,“意见领袖”乃各类信息和社会影响的中继或过滤环节,对大众传播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而人大代表作为替民代言的“意见领袖”,即乃民情民生的“发声器”,更乃社会进步的“了望塔”。假若身为人大代表,只知道享受其不俗的待遇,而不去履行其神圣的职责,岂非成了名副其实的“花瓶”或“摆设”了吗?

  人大代表不仅代表着光荣的政治待遇,更承载着沉重的社会责任。故而对那些不肯作为的“意见逃兵”,还是及早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为好,免得他们占着位置不干事,还妨碍别人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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