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对网游虚拟货币不必因噎废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09:36 东方早报

  作者:杨涛

  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钱丽萍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游戏,以防网游带来一个又一个悲剧。钱丽萍代表在其草拟的《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初步草案中明确写到“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发行虚拟的货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虚拟物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其他现实财物的途径”。(1月28日《青年报》)

  我对钱丽萍代表的这一建言不敢苟同。客观地说,网游虚拟货币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虚拟货币方便了网络游戏的推广,而一些青少年的确也因为沉迷于其中而荒废了学业;虚拟货币的确也带来了一些网络盗窃与诈骗的问题。但由此提出禁止发行虚拟货币却是荒谬的。

  立法禁止某种物品,是因为其本身直接存在危害性或者主要的作用是负面的,比如毒品,除了在医学有一些作用外,其对人体的危害是巨大的,必须予以禁止。但是,立法不能只因为某种物品有负面作用就予以禁止。如果因为司机饮酒可能造成交通肇事,我们就立法禁止人们喝酒,禁止酒的生产与销售;因为菜刀会被用来杀人,我们就立法禁止生产菜刀……这无疑是很荒唐的,因为,世间万事万物,在不同的场合,被不同的人改变其主要用途,都可能产生危害。所以,在法律界有句著名的法谚:“只看近因,不看远因。”培根阐述道:“法律去考虑原因的原因,去考虑每一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事情就会变得没完没了。因此,法律只能考虑那个直接的原因,并裁断这个原因所导致的诉讼。除这个原因之外,法律不该探究太多。”同理,我们也只能追溯某种物品的直接危害,从而考虑在法律上加以禁止。

  就虚拟货币而言,它生产出来主要是方便玩家购买虚拟装备,更方便玩网游,而玩网游本身并不是犯罪活动,并不是立法所应禁止的,所以,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来禁止虚拟货币。至于虚拟货币容易被盗、被骗的问题,我们知道,连银行的ATM机也容易被人利用其漏洞来盗窃钱,那么是不是干脆就禁止生产ATM机,甚至禁止印刷人民币呢?

  因此,对于网络游戏与虚拟货币带来的一些问题,我们需要的是加强防范与监管,在技术的进步与制度的严密上下功夫,而不是“因噎废食”,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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